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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丨 毕业之后户口需要迁出南宁怎么办?攻略来了!

发布时间:2023-09-14 09:22 来源:南宁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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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拟迁出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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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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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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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免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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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南宁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0771-289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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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市城区内: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2:00 13:00-17:00;


“5+2”服务户籍窗口:星期六、星期日 9:00-12:00;


“天天办”户籍服务窗口:星期六、星期日及节假日 9:00-12:00;


市县域内:星期一至星期五 8:00-12:00 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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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南宁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户口迁移实施办法》(南府规〔2020〕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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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南宁市户籍居民因大中专院校毕业(肄业)或退学、转学需要将户口迁回原籍或迁往工作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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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1.毕业(肄业)或退学、转学学生的居民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

2.毕业(肄业)或退学、转学学生的居民身份证;

3.毕业(肄业)证或退学、转学证明;

4.在就业地落户需提交《就业协议书或录(聘)用手续或劳动合同》(仅限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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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上的身份证号码、姓名、民族、出生日期需完全一致。

2.肄业或退学、转学的学生户口只能迁回原籍。

3.如证件、证明上信息有误,请到发证机关更正后,加盖发证机关公章;如证件、证明上有涂改,请在涂改处加盖发证机关公章。

4.公民申请户口迁移,应由申请人本人或者户主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特殊情况需代办的,需申请人出具书面委托书并同时提交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属未成年人的,应当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代办。

5.情形特别复杂的,请持相关材料到派出所户籍窗口咨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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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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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兴宁分局:0771-2821472

青秀分局:0771-5772550

江南分局:0771-4815394

西乡塘分局:0771-3853630

青秀山分局:0771-5786256

高新分局:0771-3213226

南湖分局:0771-5551553

良庆分局:0771-4890556

邕宁分局:0771-4728106

武鸣分局:0771-6229600

东盟分局:0771-6301259

宾阳县公安局:0771-8237172

横州市公安局:0771-7232078

上林县公安局:0771-5221393

隆安县公安局:0771-6530270

马山县公安局:0771-6803545



(来源:南宁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