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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通行证申请告知(港澳居民证件遗失、损毁或者失效)

发布时间:2021-10-21 10:09 来源: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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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所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在内地遗失、损毁或者失效需要返回香港或者澳门的港澳居民

二、受理机关

申请人向设区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三、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一份

(二)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制证相片一张(免费照相的无需提交)

(三)香港居民需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

(四)澳门居民需提交澳门居民身份证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发。其中,受理1个工作日内,审核2个工作日内,审批2个工作日内,制证2个工作日内。

五、紧急办证情形

申请人因奔丧、治疗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出境参加紧急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及入学报到时间临近、已定妥行程但临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等紧急事由急需出境的,申请人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按照急事急办原则,加急审批办理。

六、收费项目、标准、依据

证件种类

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出入境通行证

三个月一次出境有效

每本15元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七、全区各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咨询电话

单位

电话

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0771—12367

柳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0772—2626117、3891588

桂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0773—5829930

梧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0774—2022070

北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0779—2092570

防城港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0770—6126501

钦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0777—2558993

贵港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0775—4568571

玉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0775—2824271

百色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0776—2848818

贺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0774—5136800

河池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0778—2285783

来宾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0772—4213390

崇左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0771—7968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