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失业人员申请成功后,可以获得失业保险金,保障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 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 |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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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1年不足5年的 |
最长为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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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5年不足10年的 |
最长为18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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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以上的 |
最长为24个月 |
劳动者在职期间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后符合有关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参保缴费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1.劳动合同期满或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亡终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纪、违反规章制度等原因,或虽无过错但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
4.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5.因用人单位欠薪欠保等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注意:经办机构认定失业人员失业状态时,应通过内部经办信息系统比对及信息共享,核实用人单位已停止为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可确认,不得要求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渠道
渠道一: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访问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登录成功后,点击“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
选择“申领开通地区查询”服务,查看参保地是否已开通网上申领统一入口服务。
已经开通服务的地区,申领人选择“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服务
经实人认证成功后,填写申领信息,并提交申请。
参保地经办机构负责受理申请,进行后台审核。
经核查符合申领条件的,发放相关待遇。
渠道二: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
访问或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登录成功后点击“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根据提示完成提交。
支付宝、“广西人社”微信公众号、“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均支持该业务,根据个人需要选择办理渠道即可。
打开需要办理业务的渠道软件,通过搜索业务关键词或者查看“失业待遇”相关业务模块。
点击“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服务。
根据界面提示完成申请。
根据需要安装“掌上12333”、“广西人社”、“南宁智慧人社”APP。
在“服务”栏目下,选择“失业保险”中的“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
选择“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服务。也可以搜索服务名称,直接办理。
一、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和《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这是失业金申领的首要步骤,离职证明是办理后续手续的必要文件。
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这一步骤是确认失业人员身份和失业状态的重要环节。
提交申请材料
完成失业登记后,失业人员需要向窗口人员提交失业登记证明与个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这些材料是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的必要依据。
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窗口人员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失业人员是否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完成以上步骤后,失业人员即可按照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办理地点
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2楼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良庆管理部
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71-3221221 3221268
传真:0771-3213089
温馨提醒:失业后申领失业保险金没有时间限制。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审核通过后,由经办机构直接发放至失业人员社保卡或银行账户,无需本人到现场领取。
别担心!领取失业保险金对以后找工作没有任何影响。
领取失业保险金没有次数限制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按照《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内部数据共享获取领金人员缴纳社保费的情形后,停发其失业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