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宁市良庆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报名工作已开启,符合要求的学生可根据操作流程,有序办理入学手续。
根据服务流程,有序办理入学手续,完成后符合南宁市良庆区各学校招生政策的新生可顺利入学。
1.具有本市城区(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武鸣区,下同)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含适龄残疾儿童)。
2.父母双方在本市城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
1.已完成小学教育的本市城区(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常住户籍适龄学生(含适龄残疾学生)。
2.父母双方在本市城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已完成小学教育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房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未办理自建房屋所有权证的要出具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2.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城区的《居住证》。
3.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日—7月6日,每天8:30-12:30、14:30-22:00
2024年7月7日,8:30-12:30、14:30-17:30
温馨提醒:平台维护时间每天中午12:30-下午14:30;晚上22:00-次日早上08:30。维护期间不能填报
报名方式
1.电脑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以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登录“南宁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填报入学需求信息,其他时间为系统维护时间,系统无法登录填报。
2.手机端:长按识别以上二维码进入南宁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
2024年7月2日后,家长可在小区、社区公告栏或学校门口查看家庭住址的招生服务学校。
2024年7月6日至7月7日(星期六、星期日),8:30-11:30、15:00-17:30,南宁市户籍生源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齐相关报名材料,到服务范围学校进行现场审核材料和确认报名信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齐相关报名材料到城区委托审核材料点进行现场审核材料和确认报名信息。
注:请带上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后复印件需留存。
网上填报信息
2024年5月15日至5月26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用手机扫码网络填报学生报名信息。
领取报名联系卡(AB卡)
1.小学在南宁市市区学校就读的毕业生,2024年7月3日至7月5日到所就读小学领取报名联系卡(AB卡);
2.小学在南宁市市区以外学校就读的毕业生,2024年7月3日至7月5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网上报名材料原审核点(良庆区大沙田德政路20号)领取初中新生报名联系卡(AB卡),领取时需出示学生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或身份证)。
现场核验材料
2024年7月6日至7月7日(星期六、星期日),8:30至11:30,15:00至17:30,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齐相关报名材料,到AB卡中指定的临时报名点现场核验材料。
注:请带上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后复印件需留存。
良庆区教育局:0771-4505255、4501321(周一到周五每天8:00—12:00、15:00—18:00)
良庆区教育局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德政路20号办公楼副楼
政府服务热线:0771-12345
1.错峰选择报名时间。家长在系统开放期间均可报名,系统报名时间先后与入学次序先后无关,建议家长错峰登录操作(“错峰”是指家长们可以选择在报名时间段内,周一到周五每天8:00—12:00、15:00—18:00办理,不用挤在第一天、第二天,或者办理前先电话咨询人多与否再进行)。如在入学摸底阶段已在系统上完成材料填写的,可用原有账号进入系统,实行一键回填,不需重新填报。如需修改填报信息,也可直接修改后提交。
2.谨防机构招生诈骗和虚假宣传。不要轻信任何机构或学校以任何形式开展的报名登记收费或自主招生;不要轻信任何非官方发布的代理招生、有偿招生等信息;不要偏听各类机构或个人的“有关系”“有指标”“有门路”等言辞;不要轻信非官方招生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2008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学杂费。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桂政发[2016]19号)规定,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课本费,统一实施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学校、家庭及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确保中小学生睡眠时间充足。
提供以下材料去家庭住址所属小学或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指定的地点报名: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2.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的《居住证》。3.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