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证是证明营运车辆合法经营的有效证件,也是记录营运车辆审验情况和对经营者奖惩的主要凭证,道路运输证必须随车携带,在有效期内全国通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单位、团体、和个人有权利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证明,既从事物流和货运站场企业经营时必须取得的前置许可,物流公司根据经营范围的不同视当地政策情况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此证的公司方可有营运的车辆,是车辆上营运证的必要条件。
《道路运输证》办理成功后,单位、团体、和个人获得合法从事道路运输业务的资格,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一)有经验收合格的运输站(场);
(二)有相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有相应的设备、设施;
(四)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办理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11号良庆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会事务24--27号窗口
窗口电话:0771-4505919
办理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外,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 、14:00-17:00
(一)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外)
(一)智桂通APP
点击打开“智桂通APP”客户端,进入主页后,根据下列步骤图片操作提交。


办理流程
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的企业或个人;
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书,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提交材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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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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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车辆照片2张(带车牌号码)
照片与行驶证尺寸角度一致(手机横着拍45度角,照片保留电子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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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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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整车总质量达到4.5吨的需要车辆燃料消耗量达到车型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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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2吨(含12吨)以上的重型货车、半挂牵引车还应提供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证明。(系统查见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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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系统查见即可) |
申请材料审核、汇总,材料核准后发送《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申请材料汇总、审批;
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经批准开业并核发道路货运经营许可证的业户,应提增车申请和相关证明,《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配发表》(企业应加盖单位公章)、《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经道路运政机构批准后,方可购置营运货车。
经批准购置的营运货车,挂牌后持驾驶员上岗证,行驶证,购置附加费证,到道路运政机构领取和埴写对应的申请表以及核对一下是否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果超标,那就不能办理道路运输证。
购置外籍的营运货车的,购买者提供原车籍地道路运政机构开据的《营运车辆转籍通知单》及营运档案:其它手续按新增车办理。
已经办理营运手续,因车辆产权变更的,还须提交原车辆管理档案以及原车籍地运管部门车辆转出证明。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证明和车辆技术档案,申请从事道路集装箱运输还应提供专用车辆条件状况检测证明。
经查验和审批后,办理营运证。
| 个人 |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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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注:申请表用A3纸打印4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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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注: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必须有道路货物运输 |
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注: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必须有道路货物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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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
车辆购置承诺书注:企业已有车辆属营运性质(复印车辆行驶证和登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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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 |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文本(40×60cm做8块以上或一大块挂上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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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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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运营承诺书》文本 |
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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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和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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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点提供一份纸质板材料到办证窗口 |
注: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材料须携带原件,其中行驶证的登记证书复印2份,身份证明复印1份,复印件一律为A4纸。车辆彩色照片2张,(由发证部门监制)。
办理的车辆要求:
1、冷藏车辆
2、普通车辆总质量4500kg以上(包含4500kg)
提醒:凡申请配发《道路运输证》的经营业务,应当首先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再提交材料来办理道路运输证。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部令2019年第18号)》有关规定,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件。凡被注销的从业资格证件,应当由发证机关予以收回,公告作废并登记归档;无法收回的,从业资格证件自行作废。具体情况可咨询发证机关。
如果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车辆需办理《道路运输证》,从业人员需办理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一)持证人死亡的;
(二)持证人申请注销的;
(三)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年龄超过60周岁的;
(四)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者被吊销的;
(五)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
凡被注销的从业资格证件,应当由发证机关予以收回,公告作废并登记归档;无法收回的,从业资格证件自行作废。
从业资格证过期,发证机关将注销证件,无需再申请注销。如需主动申请注销,“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小程序可以为道路旅客运输、普通货运和危货运输驾驶员,以及危货运输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提供从业资格证补发、换发、变更、注销和驾驶员诚信考核。
个体不得从事危险货物运输。从事普通货物运输,需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资质,办理工商登记,其车辆办理《营运证/道路运输证》,人员需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的部署要求,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经交通运输部同意,决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部门规章修订前,自2019年1月1日起,对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的管理,暂按以下要求执行:
一、自2019年1月1日起,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再为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二、自2019年1月1日起,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活动的,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得对该类车辆、驾驶员以“无证经营”和“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为由实施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