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做好生育保险有关工作,确保生育保险政策有效衔接,2023年8月31日,良庆区医疗保障中心采用线上视频方式组织辖区内19家定点医疗机构参加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举办的生育保险政策及业务经办培训班。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负责人等19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办法》对生育医疗费用实施分类保障进行了规定:一是提高了生育医疗费用的限额支付标准。二是新增了门诊产前检查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即女职工怀孕后在门诊产检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周期内统筹基金按70%比例报销,不设起付线,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三是诊治产科等并发症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可以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
本次培训对《办法》进行详细解读,生育保险经办流程进行梳理,让参会人员更深入理解生育保险政策及如何在定点医疗机构院端进行生育结算,为参保职工进行生育结算时提供便利,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打下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