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服务 > 主题服务 > 社会保险 > 常见问题

问:高温、高湿环境下因工作中暑,是否算工伤?

发布时间:2025-02-03 11:13 来源: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字体- 分享:

答: 凡是工作时间在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引起的高温中暑,都属于工伤,经申请工伤认定后,应享受工伤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