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编码:1245010008654477XL3002014007005
办理时间:原则上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的应在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责任单位:南宁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总责任人:南宁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主任
办理流程:

申请条件: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办理方式:1.网上申报;2.现场办理
办理材料:
1.《南宁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1份;
2.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3.疾病诊断证明书、门诊病历、住院病历;
4.医院影像(X光片、CT检查报告、核磁共振报告、脑电图、心电图)及伤(病)情相关检查报告。
办理地点及办理机构:
1.网报地址:https://ggfw.nn12333.com:8081/nnmh/
2.现场办理:
(一)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金湖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金湖管理部
地址:东悦巷6号
(二)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民主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民主管理部
地址:民主路16号综合楼2楼
(三)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星光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星光管理部
地址:白沙大道138号新兴苑住宅小区内新兴苑会所2楼
(四)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民族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民族管理部
地址:民族大道45号金融大厦A座2楼
(五)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科园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科园管理部
地址:科园东五路6号原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
(六)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仙葫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仙葫管理部
地址:仙葫大道福兴路3号3楼
(七)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市民中心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市民中心管理部
地址: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4楼
收费标准:每人每次250元(《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字【1996】16号))
结果送达: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联系电话:12333、5550112、55509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