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城区政府各部门,良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城区直属各事业企业单位,驻城区有关单位:
经城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良庆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2月1日
2019年良庆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9年,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之年,我城区将继续按照自治区和南宁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部署要求,以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为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着力夯实政务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深化拓展政务公开,强化公共资源监管,为服务五象新区开发建设和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区提供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大力优化城区营商环境
(一)推进重点领域“一事通办”改革
梳理城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的关联事项,聚焦投资项目、社会事务、商事登记等重点领域,采用“一个部门牵头,一个窗口受理、一套材料申报”的办理方式,编制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推进一次性告知,一张表单受理,消除审批服务模糊条款,于2019年6月底公布我城区第一批涉及多部门“一事通办”事项清单。(牵头单位:城区政务办,配合单位:城区各行政审批部门)
(二)深化“一事通办”改革事项“八统一”
根据自治区、南宁市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对城区的“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三张清单按照自治区“八统一“(事项名称统一、事项编码统一、适用依据统一、申请材料统一、办事流程统一、业务经办流程统一、办理时限统一、表单内容统一)标准,各部门要将本部门对“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3张清单涉及的相关要素进行统一规范和动态调整,并于2019年6月底完成调整工作。(牵头单位:城区政务办,配合单位:城区各行政审批部门)
(三)强化权力集中办理加强权力监督
继续推进各部门需要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以及直接面对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加大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授权力度,提升集中办理效率,加强综合窗口服务能力建设,增强部门间审批协同性,加大对各部门“两头受理“和“体外循环”监督检查力度,完善权力审批监管机制。(牵头单位:城区政务办,配合单位:城区各行政审批部门)
(四)持续推进审批流程优化再造
根据“能减则减、能并则并、能联则联”的原则,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限。2019年3月底前完成税务局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实现税务局、工商质监局、富盾刻章、公安分局联合办理,实现企业开办手续3个工作日内完成。到2019年底实现园区企业投资项目施工许可 45 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投资项目施工许可 60 个工作日内完成。(牵头单位:城区政务办,税务局、工商质监局、住建局,配合单位:城区各行政审批部门)
(五)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在“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限时办结”3张清单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进一步提升我城区审批服务效能。1. 2019年3月底梳理政务服务中心可马上办事项目录,拓展可马上办事项范围,推进合法合规的事项“马上办”,减少企业和群众现场办理等候时间。2. 积极推行“网上办”,凡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切实提高网上办理比例,2019年底前实现95%以上事项可网上办理,并公布网上办事目录。3. 面向个人的事项“就近办”。推行部分在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审批事项受理权适当延伸至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中心窗口,2019年3月底前指导各部门梳理完成可延伸至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中心收件的事项目录,2019年4月底前完成相关业务培训工作,重点完成残联的残疾证办理业务,卫计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业务等涉及困难特殊群体和公共卫生的审批事项受理权实现可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中心窗口申请办理。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4. 推动一般事项“不见面”、复杂事项“一次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的原则上一次办结。(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城区政务办,配合单位:城区各行政审批部门)
(六)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建立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统筹协调、监督考核、容缺受理、邮寄送达、评价反馈、业务培训、人员管理、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加快形成健全的制度保障体系。(牵头单位:城区政务办,配合单位:城区各行政审批部门)
二、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推动基层政务服务工作提质升级
(一)提升基层政务服务水平。2019年,对已经投入使用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加强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管,划拨专项资金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更新升级配套设备,不断改善基层政务服务环境,打造5个示范点(那马镇政务服务中心、那马镇坛良村政务服务中心、大塘镇太安村政务服务中心、南晓镇台马村政务服务中心、那陈镇和平村政务服务中心),示范点2019年将安排专项资金对政务服务中心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并承接城区部分审批事项的材料受理工作,打造就近能办,多点快办,最多跑一次的良庆区基层政务办事新方式。同时,最大限度将公共服务事项受理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村(社区),打通基层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城区政务办,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二)探索建立政务服务帮代办制度。依托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探索建立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制度,进驻城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各审批事项部门,指定专门代办业务负责人提供审批业务咨询服务,涉及南宁市本级及我城区审批的投资项目由良庆区招商引资代办服务中心负责代办相关业务,城区政务服务中心配合落实相关工作。(牵头单位:城区政务办,投促局,配合单位:各行政审批部门)
三、深化拓展政务公开,增进行政决策透明度
(一)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1. 规范公开属性标注。严格执行将公文属性标注工作融入公文报批程序的要求,拟制公文时应严格认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标注主动公开的,公文制作完成后应及时在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督促指导城区政府办和各部门使用新的发文笺并按要求勾选公开属性(如为依申请公开的或不予公开的须勾选或填写相关理由),从源头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甄别公开。(牵头单位:城区政务办,配合单位:城区各部门)
2. 规范依申请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及时督促指导城区政府各部门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回访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对公众提出的公开申请,经保密和法规部门审查,凡不涉密、不违法的必须按时限公开。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提高依申请回复质量,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城区政务办,配合单位:城区各部门)
(二)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 继续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南宁市有关要求,在城区政府网站首页开设“重点信息公开”、“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专栏,出台城区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督促各相关单位及时发布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做到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牵头单位:城区政务办,配合单位:城区各部门)
2. 继续做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按照自治区、南宁市要求继续做好2019年依托政府网站绩效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加强与城区经信局的协调合作,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优势,督促各责任单位及时更新完善栏目和内容,认真做好网站日常维护工作,提高网站管理服务水平,确保2019年良庆区政府网站在全国、全区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继续保持在全区前列。(牵头单位:城区政务办,经信局,配合单位:城区各部门)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1. 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加大日常工作检查指导力度,平时派工作人员到各镇(街道)、各部门检查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情况,2019年确保到城区政府各部门都检查指导一遍,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各单位按期整改。安排专人对政府网站进行定期检查,督促各部门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利用会议、培训、季度通报等方式对各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通报,通过加强督查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牵头单位:城区政务办,配合单位:城区各部门)
2. 开展业务培训。积极组织政务办和城区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自治区、南宁市各类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利用政务办召开的各类会议,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特别是加强对新接手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牵头单位:城区政务办,配合单位:城区各部门)
四、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一)推进交易项目“应进必进、能进必进”。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必进”原则,城区房建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国土资源类、政府采购、国有产权类等达到进场交易金额的须进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交易并做好相关备案工作。涉及的住建局、交通局、农林水利局、国土分局、采购中心、财政局要做好本部门负责类型的具体工作,特别是国有产权类涉及事业单位改制产权转让、实物资产(土地、房产、设备、车辆等)处置、报废资产处置、商铺、车库、酒店、宾馆、厂房等资产租赁由财政局统一管理进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交易。(牵头单位:城区政务办,采购中心,配合单位:城区住建局、财政局、交通局、农林水利局、良庆国土分局)
(二)完善监督投诉制度。财政、住建、交通、水利、国土、国有资产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完善本部门的公共资源投诉制度,及时回应群众投诉,并将投诉记录报城区政务办备案。城区政务办做好相关各部门进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监督工作。(牵头单位:城区政务办,采购中心,配合单位:城区住建局、财政局、交通局、农林水利局、良庆国土分局)
本工作要点,将根据自治区、南宁市后续有关文件进行动态调整,由城区政务办负责有关调整工作。城区机构改革完成后,调整的相关职责由新承接的部门相应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