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良庆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12:00 来源:良庆区政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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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良庆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南宁市良庆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政务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大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自202311日起至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良庆区政府门户网站和良庆区政务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渠道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良庆区政务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玉洞大道11号,邮编:530219 ,电话:0771—4508276,电子邮箱:lqqzwzx@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坚持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规范政务公开内容,突出政务公开重点,切实做到依法、及时、准确公开,稳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全面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度,我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子网站为主要平台,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准确、规范地发布政务公开信息。2023年度,我办在城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通知公告3条,政策法规、总结计划等其他栏目若干,为群众提供了较为全面、详实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义务,不断健全、完善、规范政府信息依法申请公开各工作环节的制度流程。2023年度,我办及时跟进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11件,指导协调各部门做好答复。2023年,我办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3年,我办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及时根据人员变动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同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内容“三审三校”“先审后发”制度,将发布信息逐一登记,做好台账,统一归档,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发布。严格落实“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的要求,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意识,认真把好信息公开审查关,确保发布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


2023年度,我办落实专人负责政务门户信息网站日常管理工作,及时主动公开或更新机构职能、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总结计划等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2023年度,我办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处理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法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办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持续加强,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由于工作人员更替频繁,工作衔接存在疏漏,工作力量不足,政务公开工作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信息公开领域不够全和范围不够宽、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存在问题,我办将采取以下工作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升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推进政务公开落到实处。二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和深化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办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