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良庆区卫生健康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大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良庆政务信息网(http://www.liangqing.gov.cn/weijiju/)、政务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等渠道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良庆区卫生健康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歌海路9号,邮编:530221,电话:0771-4953212,电子邮箱:lqwsj2006@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扎实做好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成立南宁市良庆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黄志彪城区卫健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梁星桃 城区卫健局副局长
韦文荣城区卫健局副局长
李中伟 城区卫健局副局长
成 员:城区卫健局各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组长黄志彪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工作,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罗启俊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何斌负责信息具体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努力建设阳光透明服务型政府,良庆区卫健局积极采取有效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指南》及《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及责任追究等相关事宜。严格按照“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基本要求,对公开内容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区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严格审核,及时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抓职责分工,确保工作内容公开到位。按照上级关于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将任务分解到单位,将责任落实到人员,明确有效途径,细化实施方案,及时、准确地收集、汇总、审核、报送公开内容,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以及标准化。
抓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进度完成到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纪检组不定期加以督促、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度完成到位。积极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汇报工作情况,主动接受监督和指导。建立健全群众意见反馈工作机制,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共形成主动公开目录7大项22小项,覆盖了机构职能、领导班子、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法规、办事指南、总结计划等卫健工作的各个层面,在政府、卫健局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3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抓载体建设,确保工作形式丰富到位。改善局门户网站,升级提速网络带宽,实施OA办公系统自动化,配备专业信息化工作人员,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力。丰富公开形式,除采取文件、广播电视及网站等传统媒体外,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质监工作。开展现场活动、座谈会等方式,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立健全举报投诉热线,24小时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和咨询,注重群众反馈。
(五)政府信息工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
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责任追究制度,主要通过日常检查,安排工作人员到各股室、二层机构检查指导政务公开工作;电话通报,从抓好日常督促检查,把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不按照《条例》规定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的,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情况
严格贯彻落实《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其实施细则、《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国家、自治区 2019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条例》相关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推进城区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加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事项的公开,加强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技能培训、社会服务等信息,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城乡社会救助等制度的公开。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9 | 0 | 133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7 | 0 | 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6 | 0 | 21 |
行政强制 | 1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9 | 910011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不断增强,政府信息服务作用进一步明显,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得到有效的公开。
(一)2019年主要存在的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欠规范,局与局属各单位件的信息报送、校稿对稿、网上发布操作等方面还需加强。
2.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
(二)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重点
继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尤其加大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民生热点、医疗卫生服务、突发公共事件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提高人员业务水平。日常工作严格按照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报送工作。积极参加城区举办业务培训班,充分利用业务培训班和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进一步增强和提高部门相关人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0年1月19日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