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良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大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良庆政务信息网(http://www.liangqing.gov.cn/rsj/)、政务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等渠道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良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歌海路9号,邮编:530219,电话:0771-4508877,电子邮箱lqqrlj-2008@163.com)。
一、总体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保障管理中心负责人、局办公室负责人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由局办公室负责人兼任。明确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切实担负起推进、指导、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确定一名信息员,具体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更新、保密审查等工作。制定任务分解表。把工作任务分解到股室,细化到个人,明确职责、完成时限。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部门年度工作和绩效考评工作的重点,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了2019年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发布协调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8项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3.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已编制2019年良庆区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19年良庆区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发布在良庆区政务信息网人社局子网站栏,并按年度及时进行更新。其中包含良庆区人社局依申请公开组织机构、依申请公开渠道等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检查。
4.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一是依托良庆区政务信息网,搭建网络便民平台。借助互联网信息量大、方便快捷、成本低的优势,及时把我局的重大政策、重点工作、重要活动、重大突发事件以及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通报给广大群众。二是依托政务公告设施,搭建窗口便民平台。通过政务公告设施发布政府信息,在政务服务中心办证大厅放置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程序单等,方便办事群众办理;制作了良庆区人社局政务公开栏,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内容的有效衔接;通过公开栏等线下有效载体,适时发布人社部门人才招聘、公示公告等政府信息。
5.政府信息工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
良庆区人社局“早计划、早安排、早落实”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迎检,努力做到材料齐全、一分不丢,确保考核结果优秀。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健全、领导责任明确,公开范围全面、重点突出,公开内容齐全、真实、准确,公开形式完备、实用有效,监督保障制度完善,公开效果显著。2019年,良庆区人社局统一组织迎接社会评议工作,认真准备社会评议材料,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不敷衍、不塞责。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等文件公开及时,程序符合规定,暂未收到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自觉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惩处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6.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城区政府要求,继续推进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公信力,使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2019年全年,我局共在政务信息网人社局子网站栏更新274条内容,其中重点领域信息56条,主动公开文件29份。良庆区人社局子网站栏公开信息主要类别为:工作动态、通知告示、人事信息、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我局加大监管结果公开力度。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细则,重点公开劳动就业监管信息。通过政务信息网人社局子网站栏实时动态更新,推进监管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客观公开,将监管信息置于公众监督之下。
我局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其实施细则、《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国家、自治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情况,特别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 |
0 |
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36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5 |
0 |
1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7 |
449632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开展了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完成了既定目标,但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2019年良庆区人社局的线上政府文件信息公开渠道较为单一。在线上、线下两个政府信息发布渠道中,线下渠道已经有良庆区人社局政务公开栏和政务公告设施,如政务服务中心办证大厅放置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程序单。而线上渠道仅有良庆区政务信息网人社局子网站栏。线上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扩展工作较为困难,既要满足群众及时获取信息的要求,又要兼容电脑端与各种移动设备。因此,2019年良庆区人社局线上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仍只有良庆区政务信息网人社局子网站栏。对此,2020年我局将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渠道、新思路,并在工作中不断改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南宁市良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