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良庆区良庆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大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良庆政务信息网(http://www.liangqing.gov.cn/lqz/)、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等渠道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良庆区良庆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良庆区良庆镇新三街38号,邮编:530201,电话:0771-4750715,电子邮箱:liangqing0691@163.com)。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工作,根据本年度人事调动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青梓敬同志任组长,政府内设机构各负责人任成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层级工作体系。明确镇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单位为镇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党政办),落实2名工作人员从事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日常管理工作,强化监督,做到工作整体有人抓,具体工作有人做,事后监督有人管,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在贯彻落实自治区、南宁市和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我镇根据镇情实际制定并印发了《良庆区良庆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良庆区良庆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和答复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加强规范化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效能。同时严格按照《保密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制定并严格执行《良庆区良庆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管理,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并更新了《良庆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详细列出政府信息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名称、电子邮箱受理单位等内容,制定统一的目录规范文本,为网上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并将指南在政务网上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三种渠道开展。一是在良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良庆镇专栏进行电子化公开;二是在良庆区良庆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党政办)进行纸质公开;三是在良庆区档案馆、良庆区图书馆、良庆镇档案室提供咨询、查阅。
(五)政府信息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
2019年,良庆镇能够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考评任务,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失误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情况
2019年,良庆镇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主动做好政策解读,积极扩大公众参与,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以政务公开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助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在良庆政务信息网发布信息334条,通过政务微博发布工作动态125条;年内未发布政府公报,未召开新闻发布会,良庆镇部门网站内容更新频率符合法律法规及上级工作要求。
公开了镇政府及镇管各站所的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政府权责清单及行政许可清单动态调整情况;行政执法信息和执法结果公示;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精准扶贫贫困户自选产业项目补助发放情况;政府发文及日常工作动态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 | 0 | 1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8 | 0 | 6606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9 | 20510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19年,尽管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目录需进一步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为广大群众提供更便捷的信息服务。
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公开工作流程等相关规章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规范性和一致性。
三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的发布力度,完善决策公开制度,深入推进决策公开、办事公开,推进我委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进程。
四是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