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良庆区城市管理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大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良庆政务信息网(http://www.liangqing.gov.cn/cgj/)、政务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等渠道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良庆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良庆区五象新区歌海路9号良庆区行政办公中心,邮编:530201,电话:0771-4513271,电子邮箱:lqqcsgljbgs@163.com)。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局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局长高伟波任组长,局属二层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落实专人负责网站日常更新管理工作。形成了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考核到位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工作中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新闻发布制度、考核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工作制度,主动公布监管投诉电话,积极接受相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与评议,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根据按照自治区、南宁市要求明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公开原则、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工作要求,根据人事变动修改完善了《良庆区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良庆区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信息,有效地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以局政府网站建设为抓手,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一是依托良庆区政务信息网,搭建网络便民平台。以互联网为平台,发布需要公开的内容,借助互联网信息量大、方便快捷、成本低的优势,在网站上建立政务公开专栏,设立网上查询、公众留言、网上政策解读等便民服务窗口,提供方便快捷的政府信息获取方式。二是群众可以通过写信、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咨询,也可以通过良庆区城市管理局政务公告栏等方式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五)政府信息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
我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办法》等要求,持续推进依法行政。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认真落实政府信息考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发挥绩效考评导向作用,及时报送考核材料。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中,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中无违反有关规定情况。
(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情况
严格贯彻落实《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其实施细则、《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国家、自治区 2019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条例》相关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加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事项的公开。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19年,良庆区城管局在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9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 | +0 | 483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16 | +0 | 15433 | |
行政强制 | 16 | +0 | 98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6305208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细化。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方面更新不及时,有待进一步加强。
(2)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在更新维护、文件报备、监督约束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建立起长效工作机制。
(3)对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引导力度不够。需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的宣传和引导工作。
(二)整改措施
2020年,我局将围绕城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负责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日常更新维护等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
(2)围绕中心工作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对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全面、及时地向公众公开,重点加强对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3)认真对照《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继续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开,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