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自治区、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我局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在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中,收到2批次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现将该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宁良庆区天汇超市经营的妃子笑荔枝、朝天椒小辣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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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编号 |
SBJ25450000620333295ZX |
样品名称 |
妃子笑荔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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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日期 |
2025年6月17日 |
型号规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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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称生产者名称 |
/ |
被抽样单位 |
南宁良庆区天汇超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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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不合格项目 |
吡唑醚菌酯、氰霜唑 |
检验机构 |
南宁海关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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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编号 |
SBJ25450000620333296ZX |
样品名称 |
朝天椒小辣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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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日期 |
2025年6月17日 |
型号规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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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称生产者名称 |
/ |
被抽样单位 |
南宁良庆区天汇超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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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不合格项目 |
镉(以Cd计) |
检验机构 |
南宁海关技术中心 |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本案当事人采购食用农产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警告的处罚。
本案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进行处罚。我局已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进行了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情况:经分析,应为生产环节所致。
整改情况:案发后当事人已暂停从相应的供货商购进食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整改复查情况:良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将进行跟踪抽检检查。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南宁市良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