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城区政府各部门,良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城区直属各事业、企业单位,驻城区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函〔2019〕38号)精神和自治区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我城区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凝聚就业工作合力,更好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城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良庆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我城区就业工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南宁市关于就业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城区就业工作,推动落实就业优先战略规划,研究解决就业工作重大问题;统筹安排城区实施就业工作改革创新重大事项;督促检查城区就业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交流推广经验;完成城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李 冉 城区党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范善创 城区政府办副主任
李雪丽 城区人社局局长、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陈世强 城区教育局局长
陈 海 城区发改局副局长
陈团德 城区财政局副局长
邓启建 城区退役军人局副局长
成 员:黄翠兰 城区党委编办副主任
韦冰凤 城区科技局副局长
莫桂凯 城区民政局副局长
陈友元 城区人社局副局长
蒙冠仁 城区住建局副局长
冯世斌 城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潘冬梅 城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黎 兵 城区经信局副局长
徐 敏 城区财政稽查队队长
阮俊强 城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开民 城区统计局副局长
梁振米 城区总工会副主席
覃一峰 城区团委副书记
叶昌红 城区妇联副主席
玉以东 城区残联理事长
黄振飞 城区工商联主席
黎 春 良庆区税务局副局长
周 兵 良庆公安分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
(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区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陈友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筹办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牵头拟定重大政策和规划,统筹协调各项相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二)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必要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4300653。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