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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参考表样的通知》(财办预〔2019〕3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通知》(桂财规〔2019〕1号)和《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新增政府债券存续期内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南财债〔2026〕28号)等有关要求,为做好城区新增政府债券存续期内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信息公开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