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19年自治区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提前下达部分的通知》(南财预〔2018〕388号)、《关于转下达2019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增量资金的通知》(南财预〔2019〕145号)文件精神,上级下达我城区2019年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500万元,现将革命老区项目自评结果汇报如下:
一、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基本情况
2019年安排我城区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规模为500万元,其中:1、大塘至凤亭公路改建工程(K0+000-K12+900段)补助金额60万元;2、325国道(大塘太安)至和平(027县道)道路补助金额360万元;3、大塘镇那湾村那湾坡通屯道路硬化补助金额为80万元。我城区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按城区相关资金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执行,项目实施各环节严格执行上级及城区相关规定,施工单位的确定实行定点管理或公开招投标,实行合同制、监理制管理等规范管理。截止2019年12月31日,合计支出479.58万元,支付进度为95.92%。
二、政策实施效果分析
(一)项目实施情况
我城区2019年申报革命老区共三个项目,均按照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来规范使用资金,纳入财政统一管理。1、大塘至凤亭公路改建工程(K0+000-K12+900段)项目在2019年申报革命老区专项资金360万元,城区配套资金1540万元,现该项目已基本完工,已达到竣工验收阶段。革命老区补助资金拨付进度为100%;2、325国道(大塘太安)至和平(027县道)道路项目在2019年申报革命老区专项资金285万元,城区配套资金715万元,现该项目已基本完工,已达到竣工验收阶段。革命老区补助资金拨付进度为100%;3、大塘镇那湾村那湾坡通屯道路硬化项目申报革命老区专项资金80万元,城区配套资金20万元,现该项目已竣工验收,待审计结算阶段,革命老区补助资金剩余尾款20.42万元未拨付,拨付进度为74.48%。
(二)项目实施效果
我城区2019年的三个项目均为农村道路建设,现已基本完工,直接服务农村周边群众,为群众出行带来便利,有利于我城区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五象新区交通建设,并且带来一定的社会效益,项目服务对象基本满意。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的建议
1、早计划、早实施:我城区各项建设项目在每年9-11月份就进行第二年项目调查摸底工作,了解项目现状及群众需求,编制初步计划供政府研究,对比较成熟的项目进行设计工作,以便来年项目计划下达后能及早实施,发挥效益。
2、形成部门之间协商机制:城区政府各部门之间加强协调,财政、发改、交通等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充分协商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必要性,财政足额筹措配套资金。
3、按规定推进项目建设:城区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完成各自任务,交通等业主部门按要求进行项目设计、需公开招标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施合同制、监理制管理,保证项目进度和质量;发改部门对业主申请立项及早办理;财政部门能按资金支付程序足额及时划拨补助经费及配套经费。
4、群众全程参与:在项目实施过程均有沿线受益村屯群众全程参与,项目决策阶段征求群众意见,项目实施阶段邀请群众监督。
5、公开项目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在项目所在地村委、建设工地、政府网站上公开项目基本信息,包括项目规模、建设标准、补助标准等,接受群众监督。
6、存在问题和建议:由于城区财政资金有限,配套困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程进度,建议上级部门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扶持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