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和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三、2023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良庆区农业农村局及所属单位主要职责和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并组织实施全城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措施。
(二)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农业、水利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三)统筹推动发展全城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
(四)贯彻执行自治区、南宁市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
(五)指导全城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
(六)负责全城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
(七)监督管理全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
(八)组织全城区农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
(九)监督管理全城区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指导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
(十)负责全城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十一)负责全城区农业投资管理。
(十二)拟订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引导农业机械装备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负责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和认证管理;指导农机服务体系建设。
(十三)推动全城区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十四)负责全城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
(十五)组织开展农业对外交流合作。
(十六)负责保障全城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南宁市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
(十七)负责全城区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
(十八)负责全城区水资源保护工作。
(十九)负责全城区节约用水工作。
(二十)负责全城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
(二十一)负责监督全城区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二十二)负责全城区水土保持工作。
(二十三)负责组织开展全城区农村水利工作。
(二十四)组织全城区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参与协调跨区域水事纠纷,负责组织开展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二十五)开展全城区水利科技工作。
(二十六)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参与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二十七)负责全城区水利工程移民工作的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水利工程移民工作管理政策、规定;负责水利工程移民搬迁安置的管理工作;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和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工作。
(二十八)承担全城区全面推行河长制相关工作。
(二十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三十)完成城区党委、城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1)聚焦粮食安全,全力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深入实施8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耕地“非粮化”和撂荒地治理工作,坚决守住耕地红线,确保粮食安全。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蔬菜生产供应基地、思悦无土栽培莲山村实验基地等蔬菜基地建设,强化在园水果管护和采销,落实好生猪产能调控政策,稳定家禽生产,大力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养殖,确保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2)持续以项目建设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继续抓好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加快推进鸿燕东盟种业研发展示园、“嘹啰歌乡”田园综合体、新兰韭菜产业示范区等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农业质量效益。积极加强与相关养殖企业沟通对接,切实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全力以赴加快在建养殖项目的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尽快发挥效益,引领全城区生猪产业提档升级。
(3)聚焦种业振兴,做大做强现代特色农业。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以推进鸿燕东盟种业研发展示园、先正达良庆种业基地、加快发展一批种业产业,聚焦核心种源,着力打造良庆区先进“农业芯片”。加快推进“嘹啰歌乡”田园综合体、智慧农业科技示范园、南宁乡村振兴集团(农工商)养殖等项目建设,积极创建2个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1个县级农业示范区,全面推动现代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
(4)继续推进特色产业发展工作。继续推进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对符合申请、符合补助条件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应补尽补,按时按序推进产业以奖代补工作,助推产业振兴。通过制定特色产业发展计划、加强指导服务、加大宣传力度等举措,鼓励脱贫户、监测对象通过发展产业持续稳定增收。
(5)持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持续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做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业务,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运行。开展农村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确权工作,完成土地确权档案常态化管理和数字化管理工作,做好土地纠纷管理。做好2023年度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业务,进一步做好宅基地规划和验收工作。
(6)持续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根据“谁执法、谁普法”原则,采取多样化的宣传方式,加大农业农资打假、农机安全、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和处置、禁渔期渔业安全生产、假冒伪劣农药兽药等的宣传力度。规范农业综合执法,通过学习培训、示范执法、学习观摩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对执法人员进行技能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办案水平。
(7)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推进村庄环境整治,深化促进农房管控工作,加强工作指导,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推进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提升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抓好农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长效机制。继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抓好农用地分类管控和安全利用、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等工作。
(8)持续推进水利事业稳步发展。2023年我城区将继续推进农村区域集中连片规模化供水工程项目建设,积极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工程建设,2023年我局计划实施农村区域集中连片供水项目共2个,即:良庆区那马镇一致村连片集中供水工程、良庆区南晓水厂管网改造工程,两个项目计划总投资2220万元,2023年计划下达投资765万元,该2个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城区农村供水安全保障水平。同时我局也将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提升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严格把关工程设计方案,减少设计漏项的发生,完工后及时开展结算审结资产移交等工作,加强项目的后期管理,完善机制和落实管护责任,保障项目良性运行及长期发挥效益。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1.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南宁市良庆区农业农村局单位性质为正科级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拨款。本级单位内设机构共十二个,分别为:(1)办公室;(2)财务室;(3)行政审批股;(4)法制股;(5)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一中队;(6)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二中队;(7)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三中队;(8)水资源管理与水土保持股;(9)综合股;(10)资金项目股;(11)社扶股;(12)信息股。
2. 所属单位
本部门下有6个所属二层单位,分别是:一、南宁市良庆区农业服务中心单位性质为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类别公益一类;二、南宁市良庆区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单位性质为参公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类别公益一类;三、南宁市良庆区农村能源技术推广站单位性质为参公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类别公益一类;四、南宁市良庆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单位行政为参公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类别公益一类;五、南宁市良庆区大王滩灌区管理所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类别公益一类;六、南宁市良庆区大塘灌区管理所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503 南宁市良庆区农业农村局(一级预算单位)
2.503001南宁市良庆区农业农村局本级(二级预算单位)
3.503002南宁市良庆区农业服务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4.503003南宁市良庆区大王滩灌区管理所(二级预算单位)
5.503004南宁市良庆区大塘灌区管理所(二级预算单位)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南宁市良庆区农业农村局行政编制数7人,实有在职人数7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数25人,实有在职人数22人,聘用人员42人,退休21人,遗属补助19人;南宁市良庆区农业服务中心事业编制数29人,实有在职人数25人,退休10人;南宁市良庆区大王滩灌区管理所事业编制数18人,实有在职人数18人,退休15人;南宁市良庆区大塘灌区管理所事业编制数16人,实有在职人数14人,退休20人。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一)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收入总预算7373.75万元,同比减少 567.76 万元,下降 7.15 %。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7373.7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 万元
(4)事业收入 0 万元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
(8)其他收入 0 万元
(9)上年结转结余 0 万元
(二)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支出总预算7373.75万元,基本支出2350.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1.88 %,项目支出5022.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8.12%,同比减少622.40万元,下降11.02%。
1.2023年当年支出预算,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9.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14%。
(2)卫生健康支出211.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86%。
(3)农林水支出6634.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9.97%。
(4)住房保障支出148.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03%。
2.2023年当年支出预算,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
① 工资福利支出(类)2099.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8.47%;
②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55.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0%;
③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95.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9%。
(2)项目支出预算。
1工资福利支出(类)35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退休职工记实职业年金支出,占支出总预算0.47%;
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595.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63%;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100.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6%;
4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30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1.66%;
5资本性支出(类)50.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68%;
6对企业补助(类)1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0%。
(三)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7373.75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590.49万元,下降7.41%。收入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与2022年相比,日常公用经费减少及项目支出经费缩减。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373.75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590.49万元,下降7.41%。支出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减少及项目支出经费缩减。
二、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7373.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7373.75万元。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二)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373.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373.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指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23.9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行政及参公人员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47.3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81.9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25.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5.7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行政及参公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项)51.5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34.0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750.1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行政及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0.5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行政及参公单位未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896.8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6.5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技术试验示范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75.83万元,主要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防、检疫、防疫所需的疫苗、种苗、扑杀补偿户劳务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53.74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及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62.6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法制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40.50万元,主要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1077.8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156.35万元,主要用于耕地质量保护、渔业水与资源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131.49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0.4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行政及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12.8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76.5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水利系统用于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16万元,主要用于水利规划、勘测、设计、科研及相关管理办法编制、资料整编、设备购置等基础性前期工作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97万元,主要用于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质监测(项)16万元,主要用于水质监测仪器设备运行维护。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35.58万元,主要用于防汛业务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8万元,主要用于抗旱业务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0.1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8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行政及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1132.8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93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等生产发展项目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社会发展(项)1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中小学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卫生健康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贷款奖补和贴息(项)1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贷款的奖补和贴息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553.1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70万元,主要用于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48.3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三、2023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2023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11.31万元,与2022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3万元。公务接待费2.38万元。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1.31万元,与2022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预算0万元,与2022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2.38万元,与2022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0万元,与2022年持平。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8.93万元,与2022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55.13万元,主要用于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主要用于部门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例如,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2022年预算减少6.91万元,下降4.2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人员变动,其中退休3人,在职人员编制调出1人。人员减少,相应的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采购预算资金安排2万元,同比增加2万元,增长100%,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121万元,预算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同比增加121万元,增长100%;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2022年度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四)新增“三项”资产预算情况
2023年无新增“三项”资产。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2023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23个,涉及金额5022.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39.07万元,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
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400万以上的共有四个,具体如下:
(1)项目名称:扶贫产业发展,预算金额1560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项目名称: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预算金额470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项目名称:其他扶贫经费,预算金额590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4)项目名称: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区建设专项经费,预算金额400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 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内容详见附件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良庆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良庆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良庆区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