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良庆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
2017年南宁市良庆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设置为政府直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政府财务室、节能股、综合管理股、安全保障股共5个职能股室。主要职责为负责城区办公区的房屋、水电、食堂、绿化、环境卫生、社会综合、公务用车、安全保卫等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城区直属机关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城区直机关办公用房调配使用管理;负责全城区公共机构节能的考核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区重大会议、大型活动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继续狠抓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制,全面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
2.继续提高会议服务质量。继续做好会议室的安排及使用,一是继续做好城区行政办公中心、德政路办公区会议室的使用登记制度;二是始终做好各项会务服务工作,包括会前准备、会中服务、会后保洁等工作;三是完成城区党委、政府和直属机关单位会议的会场布置和筹备活动服务;四是协助城区组织的拆违、保护性施工、大接访和各类启动仪式等活动,确保满意率达100%。
3.继续强化机关安全管理。继续做好办公区域安全保卫工作,安排城区保安人员对机关大院实行全天24 小时值班,严格登记查询,外来人员与车辆登记达到100%,加强流动性安全监督和车辆排查工作,确保办公的安全和稳定。
4.继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一是做好应急机要及行政执法车辆管理平台工作,严格按照用车流程及要求安排车辆。二是做好两个办公区的租车工作。2017年将继续做好租用公交车的监管工作,解决我城区大部分职工上下班问题。
5.继续加强机关大院绿化管理。定期对绿化花带和树木施肥、除虫及除草,修剪枝叶,全面做好德政办公区绿化管理工作。
6.继续抓好设施维修配备。严格按照水电维修的相关制度做好城区办公中心公共水电、管线的维护、维修工作,每个月定期对消防设备排查,确保设施设备完好率达100%,全面保障设施设备的正常运作,避免安全隐患。
7.继续加强机关食堂管理。一抓卫生整治。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做到餐具及桌椅每餐前后消毒,每天对操作间、餐厅卫生及时清理,每周一次大清洁。二抓食品采购。大宗物品实行定点采购,达到降低采购成本的要求,着力注重膳食结构营养化、均衡化。三抓烹饪创新。机关食堂厨师对菜式的烹饪采取多样化,确保菜肴品种丰富、不重样,菜肴卫生、营养。四抓食堂饭菜的供应量。及时掌握机关食堂干部职工每日的用餐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力求满足干部职工就餐的需求,服务好干部职工。
8.继续加强政府财务管理。一是做好2017年城区政府35个代记账单位资金支付的审核工作,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审核各类资金,使各项资金支付安全、准确、及时;二是认真审核代记账单位的原始凭证、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完整,做到各项开支都符合财务制度,发挥财务室的核算和监督的作用。
9.继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城区党委、政府相关要求,2017年对我局管理的6间出租铺面统一管理,收益全额转入财政专项账户,确保我城区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10.继续开展办公区基础设施完善工作。在行政办公中17楼、18楼、20—23楼安装门禁;7楼设置1间应急值班室,配足基本办公设备等;一楼大厅内配置休息沙发,厅外安装直接用水系统等便民设施。
11.继续开展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继续按照城区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不断深化帮扶力度,拓宽帮扶途径,增强帮扶实效,巩固帮扶成果,促进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继续做好一对一帮扶工作和脱贫农户的跟踪工作,帮助贫困群众早日实现整体脱贫目标。
12.继续节能降耗管理。一是计划在城区本级公共机构开展节能培训会议,进而提升我城区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水平;二是开展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工作,完成季度数据统计、汇总、上报等工作;三是继续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节水型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13.继续开展相关活动。继续深入开展“美丽良庆•生态乡村”及“美丽良庆•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活动。继续组织局干部职工到乡村联系点那陈镇华群村开展清洁乡村活动,切实改变全街道农村风貌,全面提升农村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环境。严格治理“五乱”,继续整治占道经营、清扫街道、清除非法小广告等现象,确保公共场所清扫干净、保洁及时,背街小巷、居民小区等无暴露堆积垃圾,认真做好市容环境整治、社会秩序整治等工作。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我局核定编制数43人,实有人数38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2人,主任科员1人,科员8人,工勤人员26人,退休人员3人。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7年部门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3902.19万元,同比增加384.95万元,增长10.94%。其中:经费拨款3902.19万元,同比增加384.95万元,增长10.94%,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在编人员及临聘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多,二是租用歌海路行政办公中心办公大楼租金增加,三是与去年相比增加了歌海路行政办公中心装修费用;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总计3902.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30.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35%,同比增加207.8万元,增长6.65%;项目支出57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65%,同比增加177.15万元,增长44.91%。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租用行政办公中心办公大楼租金、水电费、物业费提高;二是因物价上涨,机关食堂伙食补助费用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3765.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6.50%,同比增加521.6万元,增长9.34%。
(2)社会保障和就业55.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41%,同比增长50.37万元,增长1083.23%。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32.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83%,同比增长11.54万元,增长55.03%。
(4)住房保障支出49.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26%,同比增长1.43万元,增长3.0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3330.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5.35%,同比增加207.8万元,增长6.6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51.7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2.57%,同比增加67.84万元,增长9.9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508.7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5.33%,同比增加124.26万元,增长5.2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70.0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10%,同比增加15.7万元,增长28.87%。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571.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65%,同比增加177.15万元,增长44.91%。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说明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3902.19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02.19万元,主要是预算内正常经费拨款;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3902.19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02.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30.59万元,项目支出571.6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3765.5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服务及相关机构事务的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55.02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32.5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
4. 住房保障支出49.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发放。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1.20万元,比2016年预算18.90万元增加22.30万元,同比增长117.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38.7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2.5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6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8.7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2016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38.70万元,同比增加22.30万元,同比增长135.9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城区应急机要及行政执法车辆管理平台在本单位设立,平台车辆运行维护费由本单位经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2.50万元,与2016年持平。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预算单位的构成:
南宁市良庆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2508.7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部门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公共财政预算拨款0万元 。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总体情况(若无则填写为0)
我单位资产总额1079.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4.59万元,固定资产791.61万元,在建工程163.52万元。
(五)2017年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列入绩效考核范围的项目共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31.20万元,分别是:餐费补助项目240.00万元,节能改造费项目40.00万元,维修费项目30.00万元,职工上下班租车费项目31.20万元,五象行政办公中心装修费项目190.00万元(项目名称、预算金额)。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结合单位情况填写,可参照部门决算公开文字内容)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