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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华海路初级中学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12-31 23:55 来源:南宁市良庆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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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华海路初级中学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南宁市华海路初级中学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南宁市华海路初级中学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华海路初级中学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华海路初级中学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行政规章制度。

2、配合上级管理部门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3、巩固提高教育教学工作成果和整体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初中教育工作。

4、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5、负责本校财务和基建维修管理工作。

6、指导、管理、检查、评价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初级中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2024年成立的新学校,独立核算,无下属事业单位。于2024年9月开学设有党政办、教务处、科研处、政教处、总务处。
第二部分:南宁市华海路初级中学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因我校没有“三公”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三公”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详见附件:南宁市华海路初级中学 450108000202069)


第三部分:南宁市华海路初级中学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118.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8.4万元,我校2024年新成立,无2023年数据。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92万元,为南宁市良庆区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南宁市良庆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南宁市良庆区财政当年拨付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20.48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我校2024年新成立,无2023年数据。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118.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7.92万元,我校2024年新成立,无2023年数据。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类)74.1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教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长期护理险缴费支出,聘用人员工资、社保支出,以及实施初中教育所需的办公、水、电、教学活动经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3.3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教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3.5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教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6.8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教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5.结余分配0万元,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20.48万元,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华海路初级中学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92万元,无2023年数据。其中:基本支出89.43万元,项目支出8.49万元。

华海路初级中学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7.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4.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具体情况如下:

1.初中教育支出(项2050203),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4.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支出决算为8.88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在职在编及聘用教师控制数教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支出决算为4.49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在职在编及聘用教师控制数教职工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101102),支出决算为3.55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在职在编教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 住房公积金支出(项2210201),支出决算为6.85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在职在编教职工及聘用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4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9.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也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也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六、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三公”经费预算,也无“三公”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无年初绩效目标,故无绩效自评。

2.部门评价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部门评价

3.财政评价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无项目被列入财政评价范围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南宁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