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单位:广西聚众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银海大道1237号1号仓库北1号房
邮政编码: 53022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梁秀梨 职务: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15238498886
违法事实及证据:2025年8月7日南宁市良庆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广西南宁市良庆区银海大道1237号(玉洞物流港)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广西聚众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所设的撬装式加油装置,存在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行为。执法人员经过现场检查,确认该公司上述违法事实存在。主要证据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MABW57JX3E)、现场相片、视频监控、询问笔录、执法记录仪记录、抽样取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桂南(良)安WH经(乙)字[2022]000450)(无仓储)。
违法事实“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下同)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的规定。决定给予广西聚众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处以没收非法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行政处罚。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南宁市良庆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