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委(安委会)、市应急委各成员单位:
2024年1-11月,南宁市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总量同比下降,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现将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1-11月全市各类事故情况
2024年1-11月,全市累计发生各类事故84起,共造成96人死亡、23人受伤,事故起数、受伤人数同比减少11起、3人,下降11.6%、11.5%,死亡人数同比持平;其中,较大事故5起,死亡16人,受伤2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增加2起、7人和1人,上升66.7%、77.8%和100%。
11月份,全市发生各类事故9起、共造成12人死亡、0人受伤,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减少2起、1人和1人,下降18.2%、7.7%和100%。环比10月份,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增加1起、1人,受伤人数减少1人。
(一)较大以上(含较大)事故情况
截至11月30日,全市共发生较大事故5起(横州市3起、江南区1起、隆安县1起),造成16人死亡,2人受伤。其中,横州市“11.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经初步调查认定,是一起非生产经营单位的个人醉酒驾驶小型轿车逆行撞上正常行驶的大货车造成的事故,小型轿车的驾驶员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为其单方过错造成,不涉及生产经营活动。市人民政府同意不成立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并已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报请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申请核销。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事故情况
1-11月份,15个县(市、区)、开发区中,兴宁区、青秀区、邕宁区、马山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三下降”;横州市、隆安县、宾阳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三上升”;江南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上升”。(1-11月事故情况详见附件1)
(三)各重点行业事故情况
1-11月份,各重点统计行业中,煤矿、烟花爆竹、化工、水上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油气管道运输、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等9个行业领域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各行业1-11月事故情况详见附件2)
1.工矿商贸事故情况
1-11月,工矿商贸领域发生事故37起, 造成38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增加5起、6人,上升15.6%、18.8%,受伤人数减少4人,下降66.7%;各行业事故情况如下:
(1)建筑业(含房屋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及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4大类)发生事故14起、死亡14人、受伤2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减少11起、10人和4人,同比下降44%、41.7%和66.7%。
(2)工贸(含建材、冶金、机械、有色、纺织、烟草、商贸、轻工8大行业)发生事故12起、死亡12人、受伤0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增加8起、8人,上升200%和200%,受伤人数与去年同期持平。
(3)工商贸其他发生事故10起,死亡7人,受伤0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增加7起、7人,上升233.3%和175%,受伤人数与去年同期持平。
(4)金属非金属矿山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受伤0人,去年同期事故起数为0。
(5)煤矿、化工和烟花爆竹1-11月事故0起。
2.道路运输事故情况
1-11月,全市发生道路运输事故39起,造成48人死亡、21人受伤,事故起数同比减少1起,下降2.5%;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增加7人、4人,上升17.1%和23.5%;其中较大事故4起,造成13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增加2起、7人和1人,上升100%、116.7%和100%。
3.铁路运输、渔业船舶、水上运输、航空运输、农业机械、油气管道运输1-11月事故0起。
4.其他行业事故情况
1-11月,全市发生其他行业事故8起,造成10人死亡,0人受伤,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减少9起、6人和2人,下降56.3%、40%和100%。其中较大事故1起,造成3人死亡,0人受伤,去年同期事故起数为0。
(四)各县(市、区)、开发区事故情况
1.横州市直报事故20起、27人死亡、4人受伤。
2.江南区直报事故9起、11人死亡、0人受伤。
3.隆安县直报事故8起、12人死亡、1人受伤。
4.宾阳县直报事故8起、6人死亡、6人受伤。
5.西乡塘区直报事故7起、7人死亡、1人受伤。
6.马山县直报事故5起、5人死亡、3人受伤。
7.青秀区直报事故5起、5人死亡、1人受伤。
8.高新区直报事故5起、5人死亡、0人受伤。
9.武鸣区直报事故5起、5人死亡、0人受伤。
10.兴宁区直报事故4起、4人死亡、0人受伤。
11.良庆区直报事故3起、3人死亡、5人受伤。
12.邕宁区直报事故3起、3人死亡、0人受伤。
13.上林县直报事故2起、3人死亡、2人受伤。
14.东盟区直报事故0起、0人死亡、0人受伤。
15.经开区直报事故0起、0人死亡、0人受伤。
(五)各县(市、区)、开发区事故直报情况
1-11月,全市各类事故7天准时直报率为95.2%,横州市(1起)、武鸣区(1起)、良庆区(1起)、江南区(1起)没有按规定及时录入上报,影响了全市事故统计直报率。其中:
全市工矿商贸事故统计7天直报率为94.6%,除武鸣区(0%)、良庆区(0%)外,其他13个县(市、区)、开发区的事故7天直报率为100%。
全市道路运输事故统计7天直报率为94.9%。除横州市(90%)、江南(0%)外,其他13个县(市、区)、开发区的事故7天直报率为100%。(详见附件3)
二、下步工作建议
(一)加强事故防范工作。一是切实把较大事故防控放在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位置,随着岁末年初的到来,事故防控形势更加严峻,特别是道路运输、工矿商贸、其他等行业领域需加强监管力度,要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要企业、重点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二是全面推进全市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突出加强挂靠货车群体管理,压紧压实道路运输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四类重点企业”(矿山、钢铁、水泥、砂石)和“四类场站”(港口、铁路货场、大宗物品集散地、大型物流园区)以及施工工地、垃圾转运站从源头上制止超限超载行为。针对违法多发、事故多发的重点车辆驾驶人溯源培训驾校,督促提升驾培质量,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多发势头。
(二)规范事故调查和统计工作。一是认真落实事故统计调查制度,避免出现错报、漏报、迟报等现象,及时汇总月报表、年报表、上传事故调查报告等材料,严格核销事故的情形,规范核销流程,对符合事故核销情形的应积极申请核销。二是要规范事故调查,按时结案并及时上传事故调查报告,截至11月30日,全市通过事故统计直报系统上传事故调查报告47起,上传率56%。其中,工矿商贸事故37起,上传17起,上传率46%,各单位要抓好该项工作落实。
附件:1.2024年1-11月事故情况排名表
2.2024年1-11月重点行业事故情况排名表
3.各县(市、区)、开发区事故直报情况表
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