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良庆区进一步加强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6 17:16 来源:良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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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各有关单位

经城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良庆区进一步加强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2月26日

良庆区进一步加强工业污染源

全面达标排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总体部署和要求,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环环监〔201617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桂环函〔2017539号)、《南宁市进一步加强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工作实施方案》(南府办函〔2017358号)要求,结合我城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视察广西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充分发挥环境标准引领企业升级改造和倒逼产业结构调整的作用,通过依法治理、科技支撑、监督执法、完善政策等措施,促进工业污染源实现全面达标排放,为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和营造“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提供有力支撑。

二、实施步骤和工作目标

根据“探索试点全面推广评价巩固”原则,分为排查评估、整治整改、长效管理等3个阶段。

(一)排查评估阶段

20186月底,完成制糖、酒精、有色金属、化工、铁合金、氮肥、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印刷、垃圾填埋场等13个重点行业(以下简称:制糖等13个重点行业)工业污染源排放排查和评估工作。

2018年底,完成其余行业排放排查和评估工作。

(二)整治整改阶段

201912月底,完成制糖等13个重点行业及其他行业超标问题整治工作。落实企业自行监测、定期报告、台账记录和信息公开等主体责任制度。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明确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制度,健全完善监察技术规范、环境执法监管机制。环境执法监管机制更加健全,行刑衔接机制更加完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更加有效。

(三)长效管理阶段

2020年底,开展达标工作效果评估;排污许可证核发全面覆盖;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各类工业污染源持续稳定达标排放,企业守法成为常态。

三、实施范围和达标评判标准

(一)实施范围

重点对良庆区制糖、酒精、有色金属、化工、铁合金、氮肥、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印刷、垃圾填埋场等13个重点行业的重点排污单位实施达标排放限期改造。

(二)达标评判标准

全面达标排放是指工业污染源排放污染物应达到国家、地方或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有行业标准的,优先执行行业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还应达到排污许可证所载明的排放要求。

各排污单位要通过开展定期自行监测或委托第三方监测、安装在线监控等措施自证达标。环保部门原则上采用执法监测或在线监测数据等用于达标评判,并可将现场即时采样监测结果作为判定工业污染源是否达标排放的依据。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建立良庆区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我城区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各项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如下:

人:刘自迹   城区政府副调研员

召集人:杨     城区政府办主任

徐向东   城区环保局局长

成  员:     城区发改局副局长

曾全登   城区经信局副局长

李福磊   城区科技局副局长

陈团德   城区财政局副局长

蒙冠仁   城区住建局副局长

龙德高   城区城管局副局长

    城区农林水利局副局长

黄振飞   良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城区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徐向东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排查和评估工作,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工业污染源排查评估整治工作,制定本行政区域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制定年度工作目标,每季度向社会公布污染物超标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超总量的企业名单,对超标整治企业进行有效监管,推动重点行业企业搬迁改造,对整治后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实施停业、关闭。

(二)职责分工

1.城区环保局:组织开展工业污染源排查和排放评估工作,制定重点行业限期整改方案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长期超标排放企业,对超标企业进行联合惩戒;建立重污染产能退出机制;指导工业行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技术改造,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完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升级改造环保设施,对各相关单位开展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工作效果进行评估。

2.城区发改局: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优化产业布局。

3. 城区经信局:组织实施属于淘汰落后产能部分的工业燃煤小锅炉整治;建立过剩产能化解机制;淘汰落后生产工艺企业,推进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优先安排完成超低排放工程建设的火电企业电量上网。

4. 城区财政局:统筹城区级已有各类专项资金支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各项工作。

5. 城区住建局:督促和指导各地加大污水管网建设力度,推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做好垃圾焚烧厂、垃圾填埋场“邻避效应”建设管控工作。

6. 城区城管局:做好垃圾焚烧厂、垃圾填埋场“邻避效应”管控工作和达标排放工作。

7. 城区科技局:支持工业污染治理新技术、新设备的研究开发和应用示范,提高城区环境污染治理工艺技术水平。

8. 城区农林水利局:配合推动农药生产重点排污单位进行达标排放改造。

9. 良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推动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工作,建设和完善良庆经济开发区雨污管网。

五、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全面排查评估工业污染源排放情况

结合淘汰落后产能专项督查、排污许可证发放、日常监管、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污染源在线监控、信访举报和监督性监测等情况,对本辖区工业污染源排放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切实掌握超标企业清单、问题类别。鼓励引入第三方机构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评估。(牵头单位:城区环保局配合单位:城区经信局

(二)实施重点行业企业达标排放限期改造

在全面排查和评估的基础上,对查出的问题分类梳理、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时限,实行闭环管理。以制糖等13个行业为重点推进行业达标排放改造。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解决;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责令其明确落实整改的措施、责任和时限;对问题严重、达标无望的,城区人民政府依法责令停业、关闭。(牵头单位:城区环保局、经信局、住建局、农林水利局,配合单位:城区发改局、科技局、良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完善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建设

良庆经济开发区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完善园区雨污管网建设,实施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入园企业应在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接入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牵头单位:良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城区环保局、经信局、科技局)

(四)不断强化环境监管执法

继续深化网格化监管制度,将工业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责任,落实到每个网格责任人,明确监管要求和监管措施。城区环保局全面落实“双随机制度,切实加强日常环境执法工作。对存在违法排污行为的企业,要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和抽查比例;对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的守法企业可以适当减少检查频次,降低抽查率,维护和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托自治区建立的全区大气污染网格化监管体系提升大气污染监管的针对性和精确性。(责任单位:城区环保局)

(五)规范和加强在线监控运行和监管

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和污染排放特点,逐步扩大纳入在线监控的企业范围,逐步实现对所有工业污染源的全覆盖。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安装和运行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并与自治区、南宁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联网对污染物排放进行实时监控,充分发挥在线监控设施对污染排放的哨兵作用。(责任单位:城区环保局)

(六)全面推进环境信息公开

每季度要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环境执法情况。有限制生产、停产整治企业或限期停业、关闭企业的要及时公布。要督促企业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严格开展自行监测,通过网络、电子屏幕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以及排放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环境应急预案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牵头单位:城区环保局,配合单位:城区发改局、经信局、住建局、农林水利局)

(七)实施超标排污联合惩戒

严格执行《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580号)要求,依法依规对违法排污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有关人员实施限制市场准入、停止优惠政策、限制考核表彰等联合惩戒措施,并在主要媒体和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责任单位:城区发改局、环保局)

(八)促进环保服务业发展

大力发展环境服务业,推动工业园区、企业聘请第三方专业环境保护服务公司作为环保管家”提供监测、监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运营、污染治理等一体化环保服务和解决方案。发挥环保优势企业的引领作用,鼓励企业建立环境保护技术中心、工程中心、产业化基地,研究开发具有竞争力、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环境保护技术、产品和服务,并及时把环境保护先进经验、技术和方法推广延伸。鼓励加强对在线监控设备的创新与研发逐步将更多污染因子纳入在线监控范围,不断拓展在线监控设备应用领域。(牵头单位:城区发改局、环保局,配合单位:城区经信局、科技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建设,严格落实责任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工作,明确目的要求、工作内容、实施步骤、保障机制。对于涉及区域性、流域性的环境问题,推动统筹协调,综合治理,整体保护。

(二)落实经费保障,加强宣传报道

各部门要将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工作所需的监测、评估、培训等相关费用纳入年度预算,保障达标工作顺利实施。加大对全面达标工作的宣传力度,强化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有序引导社会资本、社会公众更好参与和监督企事业单位排污行为。

(三)加强制度衔接,强化监督评估

城区环保局应做好与排污许可改革的衔接,统筹考虑排污许可证发放和达标工作推行的工作安排。城区人民政府将对达标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和跟踪评估,并定期通报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