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良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6年7月10日 |
| 标 题: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26年度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良政办〔2026〕12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7月10日 |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政府各部门,良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城区直属各事业、企业单位,驻城区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以及《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市级重点监督整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立项工作的通知》(南应急委办〔2026〕18号),城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南宁市良庆区新佳幼儿园、南宁市新团幼儿看护点实行挂牌督办。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增强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负责制,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应急管理部门综合监管、属地监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将被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指导和帮助隐患单位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检查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健全整改责任,落实整治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健全隐患整改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业主的整改责任,做到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整改时间进度和整改责任人“五个落实”,确保重大火灾隐患整治任务按期完成。城区消防救援局要制作“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红牌,悬挂于重大火灾隐患场所醒目位置,并与隐患单位签订整改责任书。对于未在期限内整改合格的隐患单位,必须依法从重从严处罚,同时要积极为隐患单位整改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城区教育局要与隐患单位共同研究火灾隐患整改方案,明确隐患单位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进度、整改资金落实情况。良庆镇人民政府、大沙田街道办事处按属地监管职责跟踪督促隐患单位的整改,并随时通报给城区消防救援局,同时,要进一步加强舆论监督。城区应急局要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按照整改期限督促隐患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按期销案
城区人民政府将此重大隐患整治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督察内容,并派出督查组对隐患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将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纳入政务督查、城区综合绩效考评等内容,确保按期整改销案,对责任不落实、督办不力或失职渎职,而导致重大火灾隐患久推不动、久拖不改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2026年度良庆区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名单
2026年7月10日
附件
2026年度良庆区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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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县区 |
隐患 类型 |
隐患 单位或区域 |
基本情况 |
主要隐患情况 |
整改责任单位 |
监管 部门 |
督办责任单位 |
计划完成 整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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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良庆区 |
重大火灾隐患 |
南宁市良庆区新佳幼儿园 |
位于良庆区前进路128号,主体建筑共7层,使用第1至5层,建筑面积为1360平方米。已于2009年3月23日取得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良庆公消验﹝2009﹞第22号) |
幼儿园的儿童用房设置在第4至5层(对于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儿童活动场所的楼层位置不得超过3层),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 35181—2025)5.3条判定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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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良庆区新佳幼儿园 |
良庆区教育局、消防救援局 |
良庆区人民政府 |
2026年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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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县区 |
隐患 类型 |
隐患 单位或区域 |
基本情况 |
主要隐患情况 |
整改责任单位 |
监管 部门 |
督办责任单位 |
计划完成 整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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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良庆区 |
重大火灾隐患 |
南宁市新团幼儿看护点 |
位于良庆区良庆镇新团村团联坡,主体建筑3层,使用第1至3层,建筑面积为450平方米。 |
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不足2个(幼儿园、托儿所每层应至少有2个安全出口、2部疏散楼梯),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 35181—2025)5.3条判定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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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新团幼儿看护点 |
良庆区教育局、消防救援局 |
良庆区人民政府 |
2026年11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