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发文单位:良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26年6月22日
标  题: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良庆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发文字号:良政办函〔2026〕15号发布日期:2026年06月22日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良庆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22 09:15 来源:良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字体- 分享: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政府各部门,良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城区直属各事业、企业单位,驻城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良庆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力量,切实化解历史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良庆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进行调整充实。现将调整后的委员会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李  韬   城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关建中   城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谭显武   城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委  员:陈  燕   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苏桂连   城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方全明   城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农振湘   城区司法局副局长

周建营   城区信访局副局长

聂盛虹   良庆镇副镇长

陈子乔   那马镇副镇长

容映丹   大塘镇副镇长

陈丽红   那陈镇副镇长

易盛华   南晓镇副镇长

刘清毅   玉洞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

黄  耐   城区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股股长

邓少敏   城区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股副股长

石  春   城区自然资源局山林土地权属纠纷调处与信访股股长

周庆云   良庆镇新兰村农民代表

黄名健   那马镇那僚村农民代表

李  飞   大塘镇团垌村农民代表

苏丽秋   那陈镇邕乐村农民代表

杨  健   南晓镇团城村农民代表

龚灿卿   玉洞街道那平村农民代表

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区农业农村局,作为仲裁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仲裁纠纷受理、文书送达、组织庭审、仲裁员日常管理、仲裁文书与案件档案管理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苏桂连兼任,副主任由黄耐、石春兼任。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