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良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南宁市良庆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4-02 16:50 来源:南宁市良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 字体- 分享:

吴海燕代表:

您在南宁市良庆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锦绣社区2号路路面扩建的建议》(第164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南宁市金钢水泥有限公司片区旧城改造项目2#路(以下简称2#路),项目业主为南宁市创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经实地调研,锦绣社区2号路规划宽度为12米,规划长度约为490米2#路西段(K0+307.32-K0+510.376段),现已建设长度约为220米2#路东段(K0+000-K0+307.32段),剩余道路因红线内房屋未能完 成征拆工作,无法开工建设待该路段红线范围内房屋完成征拆工作并落实建设资金,将按规范开展建设。

感谢您对良庆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