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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良庆区那陈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7-16 17:55 来源:那陈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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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良庆区那陈镇人民政府

机构名称:南宁市良庆区那陈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南宁市良庆区那陈镇那乐路5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 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71-4140031

传真号码:0771-4140301

电子邮箱:nachen4140031@163.com

主要职责是:

 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切实转变镇政府职能。

那陈镇政府的主要职能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和实施经济发展规划、计划;加强政策引导,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生产综合能力;制定和实施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保障机制,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发展社会公共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应急工作机制建设,保障公共安全,负责抗灾抢险和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强化道德法制建设,提高公民整体素质;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进一步巩固农村基层政权。

机构设置

   (一)镇领导机构设置及行政人员编制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那陈镇委员会、那陈镇人大主席团、那陈镇人民政府三个领导机构。镇行政人员编制为33名,其中班子领导职数13名,工勤人员3名。推行镇领导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二)镇机关内设机构和岗位设置。

按照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原则,镇机关内设机构设立党政办公室、综治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团委办公室、妇联办公室。内设机构设主任、副主任,提倡交叉任职、一人多岗。具体岗位设置:

1.党政办公室

党政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协调与其他单位的工作关系;组织起草或审核以镇党委、政府名义发布的公文;督促检查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工作目标的制定、考核和奖惩工作;负责党委、政府的日常事务和机关后勤工作;处理人民群众向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领导同志来信;接待和处理来访人民群众反映情况和问题。

    联系电话:0771-4140031

    2.综治办公室

根据本镇的总体规划,以及社会治安形势,指导和协调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综合协调政法各部门工作;掌握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和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检查落实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组织有关部门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促进安定团结;抓好全镇普法教育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771-4140031

    3.社会事务办公室

    社会事务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文教、卫生、科技、民政等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科学技术的普及,实施科技兴农战略;搞好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保健、广播电视事业、民政、劳务输出与管理等工作;负责拟定人口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人口控制和计划生育年度计划;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的宣传教育、咨询、解答;做好计划生育案件的督办、调查和职能范围内的执行工作;指导、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负责上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主管部门部署的其他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771-4140031

4.团委办公室

工作职责:

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了解和反映团员和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对要求入团的青年进行培养教育,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发现和培养青年中的优秀人才,推荐他们进入更重要的生产和工作岗位。

    联系电话:0771-4140031

5.妇联办公室

工作职责:

    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

    联系电话:13557990300

    6.民政与残联办公室

    工作职责:

    (1)救助本镇特困户、受灾户、残疾人及特困高龄老人。

    (2)发放军烈属、残疾军人,复退军人、原大队干部、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农村特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等各项生活补助,以及救济救灾物款。

    (3)接收灾情及上报。

    (4)处理边界纠纷、调解赡养老人纠纷。

    (5)咨询社团登记,老年人优待证、残疾人证代办,弃婴、孤儿收养,婚姻登记,殡葬,村民自治政策法规咨询,残疾人教育就业、残疾人康复等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771-4140032

    (三)镇事业单位

    按照政事分开和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职能分开的原则,整合现有事业单位,改革现行管理体制,撤销镇综合服务站、文化广播电视站、电视服务站。保留农业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所、劳动保障事务所、村镇建设站、交通站、畜牧站、文化站、林业站。

     1.农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71-4140886)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本镇农业、水利和畜牧业技术服务等相关工作。

     2.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71-4140383)

    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区、市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承担辖区内劳动保障服务工作并组织实施。

    (2)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的核发和下岗失业人员管理工作,为自谋职业的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贷款担保办理有关手续,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组织实施社区就业项目,动员组织未能继续升学的新成长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组织开发就业服务。

    (3)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接收和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和党组织关系;建立和完善纳入管理的退休人员社会保险关系数据库,每月5日前向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上月本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以及享受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人员的增减变动情况;做好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每年6月份对退休人员生存状况进行一次调查,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组织退休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娱乐健身活动;关心退休人员生活,为他们提供各项优质服务;指导社会服务机构为退休人员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提供社会保险相关政策查询服务;及时了解和掌握退休人员健康和生活状况,对孤老、因病住院以及其他特困退休人员进行走访慰问;退休人员去世后,协助家属料理后事。及时向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退休人员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情况以及申报办理丧葬、抚恤费等待遇;做好退休人员日常的管理服务工作。

   (4)开展就业信息交流、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和失业登记、用工登记、求职登记等提供“一站式”服务。

    (5)督促本区域内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等。

    (6)负责劳动保障调查统计上报。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任务。

     3.文广站(联系电话:13768635175)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体育事业,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工作;负责管理和利用镇文化广播基础设施和活动场所;负责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相关工作;承办镇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4.林业站(联系电话:13878798365)

     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2)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

(3)依法做好办理林权证的调查、审核、上报工作。

(4)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和办理辖区内的林业行政案件。

(5)做好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宣传和火灾紧急扑救工作。

(6)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

(7)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乱开乱伐和占用、征用林地工作。

(8)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5.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联系电话: 0771-4140019)

    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2)组织编制、实施村镇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

(3)负责村镇的房屋、公共设施、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4)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监督、检查集镇村庄规划执行情况;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做好安全生产检查。

(5)制止违反集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的行为。

(6)按时完成相关材料的填报工作。

     6.劳动保障事务所( 联系电话:0771-4140383)

    工作职责:

    劳动就业服务;申办失业证;失业保险申报;农村养老保险缴费申报;农村养老保险待遇申报;申报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7.畜牧站( 联系电话:0771-4140246)

   工作职责:

规划、组织、协调、监督、实施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负责疫情定期报告制度和疫情信息管理;组织实施兽药药政药检监督管理、兽医医政管理和兽医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兽医新技术的推广、指导工作;制订那陈镇畜禽良种繁育体系规划,保护主要地方优良畜禽品种资源;负责全镇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检疫员的培训、管理;负责全镇动物防疫监督检查,查处动物防疫违法行为;承办上级委托的其他工作。

领导介绍

张佳露同志,主持那陈镇政府全面工作,主管财税、行政效能、安全生产、乡村振兴、乡村建设、项目建设、党政督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