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南宁市良庆区农业农村局
办公地址:南宁市良庆区歌海路9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 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71-4513398
传真号码:0771-4513398
电子邮箱:lqqnlslj@163.com
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点的城区“三农”工作中长期规划、政策、举措。
(二)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南宁市“三农”和水利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
(三)统筹推动发展城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
(四)贯彻执行自治区、南宁市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
(五)负责巩固拓展城区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
(六)负责指导城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工作。
(七)负责城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九)负责城区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十)负责城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十一)负责城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
作。
(十二)负责城区农业投资管理。
(十三)负责组织拟订城区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
(十四)指导城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
(十五)组织开展城区农业对外合作工作。
(十六)负责城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
(十七)负责保障城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十八)负责城区内的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
(十九)负责城区水土保持工作。
(二十)负责组织开展城区农村水利工作。
(二十一)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二十二)组织开展城区水利科技工作。
(二十三)负责落实水利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参与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二十四)承担城区全面推行河长制相关工作。
(二十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十六)完成城区党委、城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