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城区政府各部门,良庆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城区直属各事业、企业单位,驻城区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为减少采购环节,提高采购工作效率,经城区人民政府同意,已对印刷服务供应商进行框架协议公开征集。现将良庆区2025-2027年印刷服务实行框架协议采购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
本期印刷服务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共20家(名单详见附件1)。
二、本期框架协议服务期限
由城区政采中心依法与20家印刷服务入围供应商签订入围协议,本期框架协议有效期限为2年,从2025年6月17日起到2027年6月16日止。在协议有效期限内及框架协议采购限额内的印刷服务统一由本期入围供应商承接。
三、本期框架协议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包括表单、证件、证书、票据、文件、公文、资料汇编、信封、日历、名片、卡片、广告等印刷服务。
四、本期框架协议采购限额及方式
(一)采购限额。
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在50万元以下的(不含50万元)。
(二)采购方式。
印刷服务目前为广西政府集中采购品目,必须进行政府集中采购。城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框架协议限额内印刷服务的,须先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采购计划”版块进行项目采购计划备案,备案完成后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卖场的“框架协议采购”版块选取供应商。具体选取方式如下:
1. 采购预算金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采购:
(1)采购人须承担采购主体责任并本着节约资金的原则,进行市场充分调查后货比三家,在满足服务需求和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从本期公开征集入围的供应商中选取价格最低的作为本次采购的成交供应商。在“框架协议采购”版块直接下单。最终合同价格为最低价格。
(2)在“框架协议采购”版块进行二次竞价,符合竞价需求或有意向的入围供应商参与竞价,报价最低的入围供应商确定为本次采购的成交供应商。竞价价格等于预算金额,供应商的报价必须小于或等于竞价价格,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2. 采购预算金额在10万元-50万元的,采购人需在“框架协议采购”版块进行二次竞价,符合竞价需求或有意向的入围供应商参与竞价,报价最低的入围供应商确定为本次采购的成交供应商。竞价价格等于预算金额,供应商的报价必须小于或等于竞价价格,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3. 采购人应充分进行市场价格调查后与供应商在其投标报价的基础上进行谈判,获取更低的价格和更优质的服务。
(三)其他。
1. 如无法按照上述方式选取到供应商的,则由城区政采中心按照供应商入围名单顺序确定并下达《委托书》,被委托的供应商不得拒绝,否则按照违约进行处理。
2.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就服务具体内容签订采购合同。
3. 采购预算金额在50万元(含本数)以上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五、违约责任追究
(一)在协议有效期内,入围供应商如有以下行为的视为违约:
1. 通过二次竞价确定成交或签订合同后,提供的服务内容未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2. 参加二次竞价时,提供的服务参数、规格不满足采购需求的;
3. 提供的服务质量未达到协议约定或承诺的标准的;
4. 弄虚作假,不配合或拒绝接受监督部门监督检查的;
5. 在采购过程中,因疏忽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失误从而影响到采购结果或项目开展,又或者给采购人和其他入围供应商造成不良影响的。
出现以上情形的,采购人应将有关情况向城区政采中心书面反映,城区政采中心根据征集文件及框架协议约定按照情节轻重对入围供应商进行相应的处理,同时城区政采中心将处理结果送城区财政局备案(如果涉及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入围供应商被取消框架协议入围资格的,按照《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良政规〔2018〕4号)规定执行。
(二)若合同实际成交单价高于该供应商入围的响应报价,则对供应商处罚如下:
1. 责令该供应商及时退还多收取的货款;
2. 视情节严重程度在1~3个月内暂停承接业务资格;
3. 若情节特别严重的,直接取消供应商本期入围资格。
(三)采购人有以下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框架协议有关条款追究责任:
1. 在采购过程或入围供应商履行服务过程中无正当理由随意变更采购需求的;
2. 向入围供应商收取回扣或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 与入围供应商串通变更项目内容,签订虚假合同,抬高价格、降低服务质量的;
4. 故意不按合同规定验收项目和支付款项的。
六、其他
(一)城区直属各行政主管部门应指导所属单位按本通知的规定执行。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或有好的建议,请及时与城区财政局(电话:4950646)、政采中心(电话:4504250)联系。
(二)入围供应商的联系人、电话有调整的,要及时函告城区财政局和政采中心备案,否则后果由入围供应商负责。
(三)城区国有企业可参照本通知执行,不需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备案和下单,可按照单位内控制度选取供应商。
(四)本通知在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可再予以研究修改。
(五)本通知由城区财政局、政采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2025年7月25日
【音频解读】《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良庆区2025-2027年印刷服务实行框架协议采购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