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城区政府各部门,良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城区直属各事业、企业单位,驻城区有关单位:
经城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良庆区推广运用PPP模式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11月30日
良庆区推广运用PPP模式三年行动计划
(2021—2023年)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推广运用PPP模式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93号),结合《南宁市财政局关于推广运用PPP模式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任务分解及报送项目清单的通知》(南财资金〔2021〕244号)文件,进一步发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稳增长、促投资的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更多参与良庆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设,力争实现良庆区PPP模式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社会资源优势,充分利用资源配置优化,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明确部门职责,积极调动各方面力量形成合力,共同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投资、建设、运营,力争PPP项目新入库规模每年增长30%以上,到2023年城区入库规模达40亿元以上、总体落地率60%以上。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项目规划储备
按照自治区“持续规划、分年实施、有序推进”的思路,结合城区自身发展计划和特色,重点在交通运输、城镇综合开发、水利建设、林业、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社会保障、乡村振兴、教育、文化旅游等领域征集筛选符合采用PPP模式实施的项目,建立本地区PPP项目储备清单并保持动态调整,形成远近结合、梯次接续的PPP项目开发格局,滚动下达PPP项目年度开发(储备)计划。由城区发改局定期向各行业主管部门征集筛选,编制PPP项目年度开发(储备)计划,联合城区财政局向城区人民政府报批后,以PPP办的名义印发执行。(牵头单位:城区发改局、财政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
(二)合理统筹财政承受空间
严格遵守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相关“红线”规定,采用“肥瘦搭配”整体打包等方式实施项目,深入挖掘潜在市场和经营价值,合理增加使用者付费,尽量降低财政支出责任,对于总投资规模较大但实际进展缓慢或难以落地的项目,以及建设内容、建设地点等发生较大变更的项目,及时予以调整,为其他项目腾挪财政承受空间,提高PPP项目质量和财政承受空间使用效率。(牵头单位:城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实施机构)
(三)积极采用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
推进符合条件的存量项目转化为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通过PPP模式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有效化解存量债务,降低财政风险,形成投资良性循环。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重点支持盘活难度大以及形成投资良性循环示范性较强的交通、市政、环保、水利等基础设施补短板行业。(牵头单位:城区发改局、财政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
(四)有序推进项目实施
对列入PPP年度开发计划的项目,按“轻重缓急”的原则,科学制定项目倒排,确保项目加快推进。项目在前期阶段要充分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积极开展市场测试,加大财政约束力度,充分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论证,切实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牵头单位:城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五)强化项目信息公开
项目推进过程要依托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及时填报、更新项目信息,加强PPP项目信息公开透明度,增强对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的吸引力。在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中处于准备、采购阶段的项目,信息更新周期不得超过6个月;处于执行阶段的项目,信息更新周期不得超过12个月。(牵头单位:城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实施机构)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城区PPP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统筹协调城区PPP相关工作,负责项目推进的总体指导、协调和监督,研究解决PPP工作重大问题;城区PPP办根据项目进度和工作需要,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专题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快项目进度。城区各有关部门要实行“一把手挂帅”责任制,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具体负责人,确保工作有人全程跟踪落实。
(二)强化风险防控
严格落实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强化责任动态统计、监测机制,规范PPP项目绩效管理,做实绩效目标和指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通过绩效管理等手段及时协调处理影响项目正常推进的事项。要聚焦重点领域,区分轻重缓急,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做好各类风险应急预案,强化项目风险防控。严禁假借PPP项目名义变相举债,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回购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承担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损失、向社会资本方承诺最低收益,坚决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
(三)加强项目监督指导
城区PPP办继续加强对开发项目的日常指导、答疑解惑,积极组织开展PPP政策及操作培训,着力提高各有关单位决策水平和履职能力,加强对PPP项目进度的动态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对接实施机构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各实施机构要于每月30日前向城区PPP办报送PPP项目推进情况。
(四)项目制定倒排计划
各实施机构根据城区政府工作要求及PPP项目进度情况,制定项目工作方案,成立项目工作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和倒排计划时间表,严格按照项目开发倒排计划推进工作,对推进过程遇到的困难,协调各方力量寻求解决办法,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各实施机构应将PPP项目工作方案和倒排计划时间表报送城区PPP办。
(五)强化部门协同
城区财政局要加大对PPP项目支持力度,强化资金保障,积极协调城区内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担保条件、贷款规模、贷款期限、优惠利率等方面对PPP项目予以优先支持。城区发改局要加快PPP项目工程可行性投资评估、审批核准工作。城区自然资源局要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规划用地选址和用地预审等土地问题,优先保障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加强建设用地报批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PPP项目实施机构监管责任,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监测,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确保项目如期建成。
附件:1. 2021年PPP模式重点推进项目清单
2. 推广运用PPP模式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项目清单
3. 南宁市良庆区PPP项目推进流程
附件1
2021年PPP模式重点推进项目清单
序号 | 地区 | 2021—2030年 最高财政承受 空间占比 | 项目名称 | 行业分类 | 项目总投资 (亿元) | 项目实施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 | |
1 | 南宁市 | 良庆区 |
0.72% | 良庆区春华中学新建工程项目 | 教育 | 2.5 | 南宁市良庆区教育局 |
2 | 良庆区 |
0.72% | 2021年良庆区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及风貌改造提升项目 | 城镇综合开发 | 4.75 | 南宁市良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3 | 良庆区 |
0.72% | 那马镇东片区基础设施PPP项目 | 城镇综合开发 | 29.8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
附件2
推广运用PPP模式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项目清单
序号 | 地区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所属行业 | 项目实施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 建设内容(拟定) | 项目 总投资 (亿元) | 项目建设 缓急程度 | 入管理库计划年度(打√) | 项目落地计划年度(打√) | |||||
2021 | 2022 | 2023 | 2021 | 2022 | 2023 | ||||||||||
1 | 南宁市 | 良庆区 | 良庆区春华中学新建工程项目 | 新建 | 教育 | 南宁市良庆区教育局 | 用地面积59.17亩,总建筑面积32520㎡,班级规模36班。 | 2.5 | 一般 | √ | √ | ||||
2 | 南宁市 | 良庆区 | 良庆区五象湖初级中学延庆路校区重建项目 | 新建 | 教育 | 南宁市良庆区教育局 | 用地面积86.89亩,总建筑面积39332.92㎡,班级规模42班。 | 2.2 | 一般 | √ | √ | ||||
3 | 南宁市 | 良庆区 | 南宁市玉象路初级中学建设项目 | 新建 | 教育 | 南宁市良庆区教育局 | 用地面积83.7亩,总建筑面积31306.6㎡,班级规模60班。 | 2.03 | 一般 | √ | √ | ||||
4 | 南宁市 | 良庆区 | 南宁市建设路小学项目 | 新建 | 教育 | 南宁市良庆区教育局 | 规划用地面积17607㎡,总建筑面积21740㎡,办学规模24个班。 | 1.13 | 一般 | √ | √ | ||||
5 | 南宁市 | 良庆区 | 南宁市第四十四中学扩建项目 | 新建 | 教育 | 南宁市良庆区教育局 | 扩建规划用地面积14933.41㎡(约22.4亩)。 | 规模待定 | 一般 | √ | √ | ||||
序号 | 地区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所属行业 | 项目实施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 建设内容(拟定) | 项目 总投资 (亿元) | 项目建设 缓急程度 | 入管理库计划年度(打√) | 项目落地计划年度(打√) | |||||
2021 | 2022 | 2023 | 2021 | 2022 | 2023 | ||||||||||
6 | 南宁市 | 良庆区 | 2021年良庆区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及风貌改造提升项目 | 新建 | 城镇综合开发 | 南宁市良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2021年良庆区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及风貌改造提升PPP项目(一期):3个精品示范型村庄建设、“两高”沿线风貌提升项目(第一批)—兰海高速沿线2346栋房屋立面提升改造工程。 (2)2021年良庆区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及风貌改造提升PPP项目(二期):100个设施完善型村庄建设、7个精品示范型村庄建设、“两高”沿线风貌提升项目(第二批)4311栋(暂定数)房屋立面提升改造工程、258个村屯公共照明项目、5个300户以上自然村公共厕所项目。 (3)良庆区大塘镇、那陈镇、南晓镇镇级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提升工程。 | 4.75 | 一般 | √ | √ | ||||
序号 | 地区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所属行业 | 项目实施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 建设内容(拟定) | 项目 总投资 (亿元) | 项目建设 缓急程度 | 入管理库计划年度(打√) | 项目落地计划年度(打√) | |||||
2021 | 2022 | 2023 | 2021 | 2022 | 2023 | ||||||||||
7 | 南宁市 | 良庆区 | 那马镇东片区基础设施 PPP 项目 | 新建 | 城镇综合开发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路网工程:含13条道路,总长度约12.8公里,包括经二路(纬四路—东西向支路二,含跨江桥梁)2155.5×45m、纬四路(那马大道—庆华路延长线)1746×50m、纵三路(纬四路—那马大道)1667×24m(30m)、纵五路(纬四路—纬三路)518×24m、纵六路(八尺江南路—东西向支路二)388×24m、纵七路(八尺江南路—东西向支路二)579×30m、纵八路(八尺江南路—东西向支路二)995×24m、横一路(纵三路—纵四路)187×16m、横三路(那马大道—纵三路)382×24m、横四路(八尺江南路—八尺江南路)500×16m、横五路(八尺江南路—庆华路延长线)922×24m、横六路(纵七路—庆华路延长线)837×24m、八尺江南路(那马大道—庆华路延长线)1890×30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排水、交通、照明、绿化、海绵等工程,按规划建设缆线管廊工程。 (2)八尺江综合整治工程(那马大道至庆华路延长线段),用地规模约45公顷,建设内容包括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护岸工程及配套附属用房等。 (3)公共配套设施:含配套商业(规划用地面积约58亩)、加油站(规划用地面积约5亩)、公共停车场(规划用地面积约10.5亩)、福利院(规划用地面积约21亩)、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污水处理量4万吨/日)。 | 29.8 | 一般 | √ | √ | ||||
序号 | 地区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所属行业 | 项目实施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 建设内容(拟定) | 项目 总投资 (亿元) | 项目建设 缓急程度 | 入管理库计划年度(打√) | 项目落地计划年度(打√) | |||||
2021 | 2022 | 2023 | 2021 | 2022 | 2023 | ||||||||||
8 | 南宁市 | 良庆区 | 良庆区社会福利院项目 | 新建 | 养老 | 南宁市良庆区民政局 | 计划用地面积为16353.29 ㎡(约24.53亩),总建筑面积为46230.58㎡。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工程等。 | 1.5 | 较急 | √ | √ |
备注:1.2020年及以前已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的项目不得填报。在遵从《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号)等文件的基础上,科学谋划政府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使用者付费等不同回报机制的项目。
2.所填列项目原则上三年内不再调整。确需调整的,在确保规模达标的情况下可更换为其他项目。
3.项目类型:新建、存量、新建+存量。其中,存量项目是指已经通过传统政府投资模式建设完成,计划转为PPP模式推进的项目。
4.所属行业: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综合开发、交通运输、农业、教育、科技、林业、旅游、能源、社会保障、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体育、市政工程、文化、养老、医疗卫生、政府基础设施、水利建设、其他。
5.项目建设缓急程度:一般,较急,特急。
6.项目落地:指政府方与项目公司完成签署PPP项目合同,且在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中进入执行阶段。如项目计划在2023年后落地,
可不在“项目落地计划年度”中打√。
附件3
南宁市良庆区PPP项目推进流程
(2021年修订版)
一、项目识别阶段
(一)编制PPP项目年度开发(储备)计划
1. 项目征集遴选。
发展改革部门向同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征集本级PPP项目,会同同级财政部门(PPP办)及相关部门对征集项目进行遴选,编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年度开发(储备)计划》,并会同财政部门上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
2. 计划下达。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年度开发(储备)计划》经同级人民政府审定批复后,以同级PPP办的名义印发执行。按照成熟一批、储备一批、下达一批的方式,滚动下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年度开发(储备)计划。
(二)录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储备清单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年度开发(储备)计划》下达后,由项目实施机构在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录入项目储备清单,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最终由自治区财政厅审核,自治区财政厅审核通过后方可确认为储备项目。实施机构可继续开展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项目前期工作。
二、项目准备阶段
(一)成立项目工作小组
实施机构牵头成立由财政、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建、司法行政、行业主管、前期业主等相关单位组成的项目推进工作小组,协调推进项目各项工作。
(二)方案编制
实施机构自行组织或委托咨询机构开展调查、市场测试,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PPP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实施方案》(含合同文本、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由项目推进工作小组进行预审。
(三)方案论证及审查
1. 发展改革部门对《PPP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
2. PPP办组织召开PPP联席会,邀请财务、法律、行业专家(专家由财政部门负责邀请)对《实施方案》(含合同文本、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进行联合评审,编制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3. 发展改革部门对修改完善后的《实施方案》出具审查意见。
4. 司法行政部门对修改完善后的《实施方案》(含合同文本、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出具合规性审查意见。
5. 财政部门对修改完善后的《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出具审查意见。未通过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项目,可在实施方案调整后重新论证;经重新论证仍不能通过的,不再采用PPP模式。
(四)方案批复
《实施方案》(含合同文本、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通过联合评审后,实施机构根据评审意见完善《实施方案》送审稿,由PPP办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核批复。
(五)录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
《实施方案》(含合同文本、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批复后,由实施机构、财政部门、咨询机构(如有)分别登录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填写相关信息,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向自治区财政厅提交入库(管理库)申请。
(六)资料备案
项目纳入管理库后,实施机构将《PPP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包括项目策划方案和投入产出条件)、《实施方案》(含合同文本、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以及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项目前期资料提交财政部门(PPP办)备案。
三、项目采购阶段
(一)开展社会资本采购活动
1. 意向公开。
实施机构在广西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栏公开社会资本采购意向。有条件的部门和单位可在其部门和单位的部门网站上同步公开社会资本采购意向。在各公开媒体上发布同一政府采购意向的,公开时间和内容应保持一致。社会资本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公告发布前30天。(原则上,项目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报同级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招标控制价后方可开展社会资本采购)
2. 资格预审公告和采购公告。
实施机构向财政部门申报采购计划,发布资格预审公告(3个工作日后可发布采购公告),组织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应达到3家以上,如果不足3家的,应重新调整实施方案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重新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仍然不足3家的,可依法调整采购方式。完成资格预审后,按照规定进行资格预审结果公示。
3. 组织评标。
采购公告公示结束后,实施机构组织行业专家、财务专家和法律专家等评审小组,对社会资本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确定社会资本方候选排名,出具评标报告并提交财政部门(PPP办)备案。
4. 合同谈判。
实施机构成立专门的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谈判工作组成员及数量由项目实施机构确定,但至少应当包括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以及财务、法律等方面的专家。涉及价格管理、环境保护的PPP项目,谈判工作组还应当包括价格管理、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关代表),按照社会资本方候选排名依次进行合同签订前的谈判,确认最终采购结果。
5. 中标公示和公告。
合同谈判结果确认后,实施机构与中选社会资本方签署确认谈判备忘录,并按照规定将采购结果和合同文本进行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示期满后,实施机构将合同文本提交PPP办以及行业主管、财政、司法行政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审核,形成送审稿报人民政府审批后的2个工作日内,实施机构向中选社会资本方签发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同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进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6. 合同签订。
中标(成交)通知书签发后25日内,实施机构应与社会资本方正式签订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的PPP项目合同,并在相关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合同确认。
7. PPP项目合同文本公示及备案。
PPP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实施机构将PPP项目合同(盖章扫描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但PPP项目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PPP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实施机构将PPP项目合同副本(盖章扫描件)报同级财政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二)资料备案
PPP项目合同签订后,实施机构将资格预审文件、响应文件、评标资料、谈判资料、中标通知书、正式合同等采购全过程相关资料整理成册,报送同级财政部门(PPP办)备案。在项目采购过程中,采购代理机构可在采购人(实施机构)委托授权范围内协助办理具体事项。
(三)更新项目管理库信息
项目实施机构根据项目采购进度及时更新项目管理库采购阶段必填信息(财承信息由财政部门填写),填报完整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审核后报自治区财政厅审核,最终由财政部审核,财政部审核通过后进入执行阶段。
四、项目执行阶段
(一)成立项目公司
1. 按照合同约定,社会资本方与政府出资方依法成立项目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交接项目前期成果。
2. 项目公司按合同约定向实施机构、同级财政部门(PPP办)提交验资报告、银行账户余额证明、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或贷款协议,以及配套的抵押、质押证明文件,以证明全部股本资金、建设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3. 项目公司按合同约定及监管要求,向实施机构、同级财政部门(PPP办)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施工方、设备商、监理方、金融机构、其他服务机构等)及相关人员的资质文件,以及采购文件和相关合同副本及补充协议等,接受有关部门和实施机构的监督管理。
4. 项目公司每年一季度,向实施机构、同级财政部门(PPP办)报送上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及项目建设运营成本说明材料。
(二)绩效评价
1. 实施机构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监督社会资本方和项目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定期检测项目产出绩效指标,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结合年度绩效目标和指标体系开展PPP项目绩效评价,编制绩效评价报告(季报和年报),报同级财政部门(PPP办)备案,负责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按效付费资金。
2. 实施机构每3~5年对项目进行中期评估,重点分析项目运行状况、社会效益、可持续性、物有所值和合同的合规性、适应性和合理性等,及时评估已发现问题的风险,制定风险应对措施,进行经验总结,并报同级财政部门(PPP办)备案。
(三)支出预算及付费
1. 实施机构提请同级人民政府将涉及政府支付义务的PPP项目纳入中长期财政规划。
2. 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审批意见,将PPP项目涉及的政府支付义务纳入政府预算。
3. 实施机构将PPP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报送相关同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复核。同级财政部门收到实施机构提交的按效付费申请材料后,按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审核拨付资金。
五、项目移交阶段
(一)移交准备
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机构组建项目移交工作组,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与社会资本方或项目公司确认移交情形和补偿方式,制定资产评估和性能测试方案。
(二)性能测试
1. 项目移交工作组委托资产评估机构,按PPP项目合同约定的评估方式,对移交资产进行资产评估。
2. 项目移交工作组应严格按照性能测试方案和移交标准对移交资产进行性能测试。性能测试结果不达标的,移交工作组应要求社会资本方或项目公司进行恢复性修理、更新重置或提取移交维修保函。如不进行恢复性修理、更新重置的,项目实施机构按移交工作组要求提取移交维修保函。
(三)资产交割
社会资本方或项目公司将满足性能测试要求的项目资产、知识产权和技术法律文件,连同资产清单移交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办妥法律过户和管理权移交手续,配合做好项目运营平稳过渡相关工作。
(四)绩效评价(后评价)
PPP项目移交完成后,同级财政部门(PPP办)应会同有关部门针对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从全生命周期的项目产出、成本效益、物有所值实现情况、按效付费执行情况及对本地区财政承受能力的影响、监管成效、可持续性、PPP模式应用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即后评价),编制绩效评价报告,并按规定公开评价结果,作为政府开展PPP管理工作决策参考依据。
六、其他事项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良庆区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良政办〔2021〕1号)的附件1即良庆区PPP项目工作流程同时废止。
公告
尊敬的网站用户:
为了提升用户体验,良庆区政府门户网站自即日起至6月30日期间进行数据迁移工作。期间可能出现部分内容或功能无法正常访问等情形,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将尽快完成相关工作,继续为您提供完备的网站服务。
良庆区政府门户网站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