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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良庆区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1 10:05 来源:良庆区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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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好“十五五”规划,推动我城区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帮助残疾人更好实现幸福美好生活,有效减轻残疾人家庭托养照护负担,解决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问题。根据《南宁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2026年南宁市“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残会通〔2026〕1号)的通知要求,现面向社会寻求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阳光家园计划”项目

二、经费预算:286500元。

三、采购方式:内控自行采购。

四、项目概况

(一)服务人数:191名

(二)服务对象: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

(三)服务方式:提供不少于12次的居家托养服务

(四)服务内容: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心理健康辅导、基本康复服务、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辅助性就业服务、支持性就业服务和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社会服务。服务内容应根据残疾人需求和实际选取,可以选取其中一项或多项。

(五)使用残联信息化管理平台服务打卡。

五、申报条件

(一)申报机构须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满足本次内容的机构;

(二)申报机构:应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或由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

(三)服务机构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规范等有关要求。

(四)服务机构选择应按当地政府或财政部门购买服务要求确定。

(五)申报机构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有爱心和责任心,志愿为残疾人服务。

六、申报审批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向南宁市良庆区残联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申报表》,随表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征信记录及服务人员的相关材料。

(二)南宁市良庆区残联负责受理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由南宁市良庆区残联自行组织或协调相关部门组成评估组对申报机构开展调研评估,选择最优机构。

(四)对拟确定为服务机构的,在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即可签订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服务机构要做好项目档案,收集好相关材料,如服务对象的申请表、残疾证复印件、满意度调查表、服务相片等,保证档案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擅自销毁。

(二)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资金使用规范,如有挤占、挪用、转移用途等偏离项目要求的现象,将随时收回全部资金,并取消资格。

(三)各级残联、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项目审计或绩效评估时,服务机构应积极配合,如存在不合格、审计不合格和违反规定的情况,南宁市良庆区残联有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本公告有效期为2026年3月11日至3月20日,请有意向的服务机构将申报表(纸质版盖章)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南宁市良庆区残联现场报名。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为南宁市良庆区残疾人联合会。

八、联系方式

址:南宁市良庆区德政路20号208室南宁市良庆区残疾人联合会

编:530219

联系人:黄旭纲、方源

话:0771—4505355

附件:“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申报表

南宁市良庆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