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放对象范围
持有南宁市良庆区户籍且已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人;本人自愿申请高龄补助为原则。
发放标准
(二)90周岁——99周岁每人每月150元。
(三)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400元。
二、申请流程
申请:一是符合条件的老人由本人(老人本人不变可有其子女委托他人)携带老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委)提出申请,填写《南宁市高龄补助申请表》(一式2份);二是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三是需本人由县(区)、开发区写上代发银行开户的银行卡(或银行存折)
受理、公示:社区(村委)负责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在本辖区内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初审。
复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根据社区(村委)上报材料进行复审,有异议的,需重新审核和确认,无异议后,报送县(区)、开发区民政部门。
审核:各县(区)、开发区民政部门根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填写意见,将老年人数据导入“南宁市高龄老人信息系统”,并将每月增减人数汇总表报送财政部门审批发放。
三、发放时间
发放时间为每季度一次,即每季度末月25号左右发放到位,由县(区)、开发区通过银行社会化发放,直接发放到老人的银行账户,每次发放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