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高龄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规2022 16号)文件,关于良庆区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老人发放高龄津贴。
一、 发放对象范围
持有南宁市良庆区户籍且已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人;本人自愿申请高龄津贴为原则。
二、 发放标准
(1)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80元;
(2)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150元;
(3)100周岁至10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400元;
(4)11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800元。
三、 申请流程
1. 申请:一是符合条件的老人由本人(老人本人不变可有其子女委托他人)携带老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委)提出申请,填写《南宁市高龄津贴申请表》;二是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三是需本人由县(区)、开发区写上代发银行开户的银行卡(或银行存折)
2. 受理、公示:社区(村委)负责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在本辖区内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初审。
3. 复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根据社区(村委)上报材料进行复审,有异议的,需重新审核和确认,无异议后,报送县(区)、开发区民政部门。
4. 审核:县(区)、开发区民政部门根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填写意见,汇总报送财政部门审批发放。
申请
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社区(村委)申请
乡镇(街道)复审
乡镇(街道)复审,无异议,填写审核意见、盖章
受理、公示
社区(村委)收集相关材料、并入户调查、确认符合条件、张榜公示7天,填写意见盖章
对上报材料进行复审,有异议的,需要重新审核和确认,并告知原因
县(区)、开发区民政部门审核
县(区)、开发区民政局审核材料齐全、无异议,填写审核意见、盖章,报财政发放补贴
对上报材料进行复审,有异议的,需重新审核和确认,并告知原因
四、 发放时间
发放时间为每季度一次,即每季度末月25号左右发放到位,由县(区)、开发区通过银行社会化发放,直接发放到老人的银行账户,每次发放三个月。
五、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执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