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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庆区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集中排查督导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6-15 12:39 来源:良庆区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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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南宁市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农发〔2021〕4号)、《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健全防止返致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发〔2021〕9号)等文件要求,开展好城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集中排查(以下简称集中排查)行动,结合我城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集中监测帮扶工作,重点对全城区所有脱贫户(含退出户下同)、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其他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进行全面排查,查找解决突出问题,继续精准施策,科学制定帮扶措施,补齐短板、消除风险,做到早发现、早预、早帮扶,完善到村到户台账,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集中排查工作内容

(一)对脱贫户,全面摸清“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巩固情况,形成问题清单,及时整改,进一步完善到村到户工作台账,更新相关信息数据,录入广西防贫APP(下同)。

(二)对原有监测对象,采集更新相关信息数据,核实核准帮扶措施,确保帮扶措施明确、有效。

(三)对原有监测对象中已标注消除风险户,按桂农发20214号、南发20219号防贫监测最新文件要求,重新判定风险消除状况,存在风险消除不精准的,及时修正完善。

(四)按桂农发20214号、南发20219号防贫监测最新文件要求,认真排查识别出新的监测对象,重点排查出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按应纳尽纳原则,及时纳入。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开展培训(2021年6月16日前)

自治区现场会后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并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对参加集中排查的工作队人员进行专门业务培训,熟悉工作内容和操作流程,明确任务要求,确保集中排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筛查形成疑似风险户名单(2021年6月18日前)

1.“线上”比对,由乡村振兴局牵头,组织教育局、民政局、公安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卫健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残联、医保局、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中心等部门(以下统称城区行业部门)开展数据比对,全面筛查出疑似返贫致贫风险户并及时反馈乡镇核查。

2.网格化前期筛查。各行政村根据屯组及建档立卡脱贫户及监测户分布情况,将辖区分成若干工作片区,每个工作组负责相应的工作片区,对日常台账“一查二比三审”网格化筛查,以及对特困、大病重病、重残、失能等严重困难户掌握情况,提出疑似返致贫风险户名单,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一查二比三审”:“一查”日常台帐;“二比”上年度和当年度收支比;“三审”网格化会审。)

(三)入户核实,初步确定返致贫预警对象并更新数据(2021年6月19日前)

对筛查出的疑似风险户,组织乡(镇)、村(街道、社区)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入户调查评估,确定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农户应当如实说明家庭困难和财产情况,签署承诺授权书。同时对所有脱贫户及监测对象信息数据进行入户核实,对不准确的信息进行修改更新,及时录入广西防贫APP,形成到村到户工作台账。

(四)财产检索(2021年6月25日前)

根据入户调查情况,行政村将签署了授权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委托书的农户名单报乡镇,乡镇汇总后报给城区乡村振兴局,城区乡村振兴局通过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联席会议,组织财政、公安、民政、税务、人社、住建、编办、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财产查询检索,并将财产检索结果反馈乡村。

(五)村级评议2021年6月20日前

各行政村确定疑似监测对象后,及时组织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组织评议代表(可由联系村民小组(屯)的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屯)长、住村民小组(屯)退休干部、老党员、妇女代表等组成,人数为7人以上的单数),乡镇应派至少1名同志列席评议会。根据入户调查核实情况,对照监测对象不宜纳入的几种情形,综合考虑农户家庭生产生活情况逐户评议是否纳入,并分类形成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上报乡镇复核。

(六)乡镇审核公示。2021年6月25日前

乡镇组织有关人员对各行政村上报的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入户调查核实和村级评议情况进行审核,形成复核意见和拟纳入监测对象复核名单。对不符合条件的,将复核意见反馈村委会,由村委会及时告知农户。对于符合条件的,将拟纳入监测对象复核名单在各自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及所在村民小组(屯)公示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核实。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和虽有异议但调查核实符合监测标准的农户,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审核意见,形成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上报城区乡村振兴局。

(七)城区级审定纳入。2021年6月26日前

结合财产检索反馈,城区乡村振兴局组织人员对各乡镇上报的拟纳入名单进行审核,综合考虑农户返贫致贫风险、家庭生产生活条件、刚性支出等情况,确定监测对象名单,组织乡村防贫监测信息员在全国防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录入信息,完善广西防贫APP信息,并告知农户。

(八)落实帮扶责任人和措施。(2021年6月30日前

1.落实帮扶责任人。一是按照“四不摘”要求,对已纳入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新纳入的脱贫不稳定户,每户由原帮扶责任人继续帮扶,在此基础上,新增1名乡镇包村干部或驻村工作队员或村“两委”千部,与原帮扶责任人共同帮扶该户,形成“二对一”的帮扶模式;二是对新纳入的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每户落实1名乡镇包村干部或驻村工作队员或村“两委”干部帮扶,形成“一对一”帮扶模式。

2.落实帮扶措施。对纳入的监测对象,核实核准帮扶措施,研判帮扶措施是否持续有效,对落实帮扶措施存在问题的,“开单”给行业部门,及时整改。

四、组织机构

由城区乡村振兴局全面统筹对全城区集中排查工作的指导和推动。抽调城区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综合协调组、政策解答组、信息数据组、督查督导组4个工作组,承担具体工作。各组分工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由城区乡村振兴局分管领导牵头,城区教育局、民政局、住建局、水利局、卫健局、医保局、农业农村局、残联等8个部门分管领导组成。负责对上(市级层面)请示沟通和对下(镇、村)协调解答,统筹协调集中排查工作相关事宜。联络人:卢奕,联系电话:15977705559。

(二)政策解答组。由城区行业部门政策业务骨干组成。负责业务培训及集中排查督导过程中产生的业务知识疑点难点、帮扶措施等问题进行协调解答。联络人:卢奕,联系电话:15977705559。

(三)信息数据组。由城区乡村振兴局和城区行业部门的数据信息业务骨干组成。负责组织行业部门数据比对、筛查分析等工作。联络人:周波,联系电话:18172602282。

(四)督查督导组。城区乡村振兴局全体成员、督查考评办和城区行业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5个督查督导组,负责在集中排查期间进村入户开展督查督导等工作。具体分组安排如下:

第一组:负责督导大塘镇。由督查考评办、教育局、卫健局、住建局、水利局1名、乡村振兴局4名业务骨干组成。

第二组:负责督导那陈镇。由民政局、卫健局、残联、农业农村局1名、乡村振兴局4名业务骨干组成。

第三组:负责督导南晓镇。由教育局、住建局、医保局、水利局1名、乡村振兴局4名业务骨干组成。

第四组:负责督导那马镇。由乡村振兴局4名、卫健局1名业务骨干组成。

第五组:负责督导良庆镇、玉洞街道。由民政局、医保局、农业农村局、残联1名、乡村振兴局3名业务骨干组成。

(参加督导组人数详见附件3)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排查督导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城区各单位和各镇(玉洞街道)务必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及时答疑解惑,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处理,自治区、南宁市将对此项工作进行督查考核。

(二)全面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压实责任,安排监测对象的原帮扶责任人、乡镇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等进村入户,调查评估疑似风险户,同时核实核准所有脱贫户及监测对象信息数据。城区纪检部门要对排查工作开展情进行全程监督,推动工作落实;城区各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按照“哪个部门出问题哪个部门负责”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工作,确保每项工作在城区、镇、村、户终端见效。

(三)严守作纪律。参与本次活动的所有工作人员要服从安排,听从指挥,一切以务实管用为基本原则,全力以赴做好此次集中排督导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一律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严格遵守就餐等方面规定,按照基层减负的相关要求不增加基层负担。城区督查督导工作组赴各镇(玉洞街道)的车辆,由城区乡村振兴局统一落实,各镇、玉洞街道负责落实督查督导组人员的食宿安排,具体费用支出由督查督导组人员按相关规定回原单位报销。

(四)按时上报材料。一是各镇、玉洞街道从6月18日至30日,每三天将工作情况进度表报城区乡村振兴局;二是各镇、玉洞街道认真总结集中排查工作情况,并于2021年6月26日前将工作总结及相关表格上报城区乡村振兴局,乡村振兴局汇总后报市乡村振兴局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卢奕,联系电话:15977705559。电子邮箱:lqqfpb@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