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背景与依据
为进一步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种粮抓粮积极性,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6〕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方案》(桂财农〔2016〕94号)精神,结合良庆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总体安排
(一)发放时间: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补贴资金发放。
(二)发放渠道:通过广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直接发放至农户本人账户,杜绝代领、截留、挪用。
三、补贴对象
良庆区范围内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
严禁情形:1.公职人员不得领取或代领补贴; 2.不得向已死亡人员账户发放补贴。
四、补贴面积认定标准
(一)面积计算依据
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按照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要求,据实核减不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暂未完成确权登记的,以家庭联产承包土地面积为基础。
(二)不予补贴的耕地情形
1.已改变耕地用途:非农建设、退耕还林、挖塘、畜禽养殖、发展林果业、绿化景观建设、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
2.耕地占补平衡中未通过验收的补充耕地;
3.种植多年生或木本的果树、茶叶等作物的耕地;
4.撂荒1年(含)以上的耕地。
(三)可予补贴情形
种植一年生草本果品类作物,且不破坏耕地质量的耕地,可纳入补贴范围。
五、补贴标准与奖惩政策
(一)补贴标准
全城区统一测算,标准根据上级下达资金总额、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总面积确定;最高补贴标准不超过200元/亩。
(二)激励政策
推广稻田冬种绿肥的农户,可按1.5倍标准享受补贴,最高不超过200元/亩。农户申报时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核实盖章后上报乡镇农业服务中心。
(三)惩戒政策
1.违规露天焚烧秸秆、使用不合格肥料、禁限用农药并造成农田污染受到处罚的,取消当年补贴资格;
2.虚报面积、弄虚作假、挤占挪用套取补贴资金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记入个人失信记录,可视情节取消当年及下一年补贴资格。
六、申报、审核与发放流程
(一)面积申报录入:农户向村委会申报,由镇(街道)负责核实、录入广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系统。
(二)村级公示:镇(街道)生成公示表,加盖公章在村内公示7天,内容含农户姓名、补贴面积、核减面积等,接受群众监督。有异议及时复核调整。
(三)城区联合审核:城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联合财政、自然资源、统计等部门,随机抽查核验,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补贴面积超出国土变更调查耕地数据的,须倒查并书面说明原因。
(四)审批批复:农业农村局汇总数据,会同财政局测算补贴标准、制定资金分配计划,报城区人民政府审定后正式批复。
(五)资金发放:按国库集中支付及“一卡通”管理规定,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户,全程公开透明。
七、时间节点
(一)2026年4月7日前:各镇(玉洞街道)报送补贴面积汇总表及系统数据包;
(二)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补贴资金发放;
(三)2026年7月10日前:各镇(玉洞街道)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及资金结余情况。
八、部门职责分工
镇人民政府、玉洞街道办事处:辖区补贴申报、核实、公示、录入、培训、汇总上报;
城区农业农村局:牵头数据采集、审核测算、绩效评价、信访受理、政策指导;
城区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监管、专账管理、监督检查、政策培训。
九、保障与监督措施
(一)严格监管:采用大数据比对、卫星遥感、无人机飞测等方式核验耕地情况,严防违规领取补贴;
(二)全面公示:坚持“村级公示、镇级审核、城区抽查”,全程公开透明;
(三)政策宣传:通过政府网站、广播电视、微信、短信等多渠道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
(四)规范档案:全面收集公示材料、审核清册、批复文件、拨付凭证等,规范归档。
十、咨询与监督
良庆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咨询监督电话:0771-3131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