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背景依据
城区2024年印发的《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试行良庆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限额以下采购程序的通知》试用期为一年,已过期,为持续规范城区招标限额(400万元)以下政府投资工程施工采购行为,结合良庆区实际建立新的、统一的规范来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目标任务
(一)填补制度空白:为4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工程采购提供明确的操作指南。
(二)提高效率与规范性:根据项目金额大小,设置繁简不同的程序,在保证规范的同时提升小额项目的实施效率。
(三)强化监管与防风险:明确各级审批和操作要求,严防通过拆分项目等方式规避监管的违规行为。
三、主要内容和操作要求(按预算金额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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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区间 |
操作流程 |
关键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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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20万元 |
按照内控要求组织实施 |
自行编制项目预算书、选择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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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预算<60万元 |
报城区分管领导审批 |
委托设计、编制预算及招标控制价备案,填写《南宁市良庆区政府投资工程选取施工单位审批表》报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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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万元≤预算<400万元 |
进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 |
执行政府采购程序,适用《政府采购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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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400万元 |
进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 |
适用《招标投标法》 |
四、实施原则
各采购单位在执行中务必牢记以下原则:
· 金额是关键,核数选流程。
· 审批是节点,严禁绕道行。
· 拆分为红线,项目需完整。
· 国企参照走,内控要夯实。
原文关联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良庆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限额以下采购程序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