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南宁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服务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提振消费和服务业,巩固服务业恢复增长势头,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推进良庆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4〕18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府规〔2025〕6号)等政策,结合良庆区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二、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在方案制定过程中,我们广泛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并于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22日期间,在“南宁市行政立法和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平台”上广泛征求了社会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收集到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确保方案更加科学、合理、可行。
三、目标任务
强化对服务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正向激励,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进良庆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四、涉及范围
良庆区辖区范围内的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企业。
五、政策主要内容
本措施围绕服务业重点领域,从企业激励、消费挖掘、产业融合等方面提出具体支持政策,分为三大类:
(一)支持重点服务业企业提速增长。聚焦其他营利性服务业、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等领域,按经营规模、增长幅度及增量给予阶梯式奖励。
(二)挖掘消费潜能。持续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组织实施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家电以旧换新、家装消费品、3C数码产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
(三)支持文旅商融合发展。鼓励旅行社推出“文旅+消费”主题套餐。支持景区、酒店、零售企业联合发展。
六、其他说明
(一)执行时间:本政策自印发之日(2025年6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7月31日。
(二)申报安排:二季度结束后15天内开始组织申报。其中,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奖励申报由良庆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联系方式:0771-4863590;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企业奖励申报由良庆区经信局负责,联系方式:0771-4502313。
(三)政策衔接:奖励内容与南宁市或良庆区其他政策重复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四)特殊说明:上年同期无基数的企业,不考虑增速要求;营业收入、销售额、营业额均以二季度数据计。
(五)政策解释:本政策由南宁市良庆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